如果超过了保修期,房屋的屋面、外墙、公共上下水管道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可以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的程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一般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方案,业主委员会等主体召开业主大会,组织业主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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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民法典》中有哪些规定?
屋顶维护也可以使用基金!
表决人数门槛降至1/2!
第一,明确了公共维修基金用途包括屋顶维护。
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的用途,业主之间容易存在不同意见。具体到房顶漏雨,屋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而不仅属于顶楼业主。当它发生损害的时候,应由公共维修基金维修。
第二,降低了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门槛。
过去《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表决时须业主人数达到三分之二,面积达到三分之二。
《民法典》降低了这个比例。新的规定要求出席会议的人数达到双三分之二,即人数过三分之二,面积过三分之二。但表决的时候,只需要这三分之二的人中有四分之三的人同意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最低二分之一的人同意就可以。
总结一下!
新房漏水?
三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