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模范生长沙,想出了一个“出租换房票”、“两难自解”的妙招儿。
哪两难?
一难: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的任务难筹集;
二难:房地产销售失速;
于是,一个“天才”主意出炉了:你把房子租出去,就不受限购约束,就可以买房了。
新政出台之后,收获了广泛的好评。
在铺天盖地的赞誉声中,我的长沙朋友小强,弱弱地发来一句:
“我好好的商品房,怎么变成保障房了?”
怎么就是“保障房”了呢?咱们先看看这次新政的要点:
- 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长沙房产集团和长沙市建设发展集团)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要求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标注。
- 住房租赁企业须在商业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所在地的区、县住建(住保)部门备案,并通过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
- 租赁资金监管账户须与服务平台房屋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对接,租赁住房的租金、押金、佣金均应纳入监测监管。
- 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
- 履约期内,房屋业主可进行房屋交易。但长租房交易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仍标识为长租房,购买方需确保《协议》履行期满。
研读了一番,小强说:
“保障房任务交给我,商品房销售去库存也交给我,突然感觉自己格局一下子打开了!”
上一个有这种感觉的,恐怕还是《大明王朝1566》里的建德灾民。
这部剧中,面对财政缺钱、灾民需要赈济两个难题,京官高善文提出了一个妙计:
“以改兼赈、两难自解”。
什么意思呢?
种桑养蚕搞纺织,出口创汇能解决财政问题;
那么,灾民把田地卖给织造商种桑,拿了钱获得了赈济;
织造商有了田地,种上桑树,有了稳定的供应链,就能把出口贸易搞上去。
很完美的计划啊,为什么最后会变成灾难?
因为这个计划中,所有的成本,都由灾民承担。
即便是给出了一个所谓的“卖田”救济机制,但在水灾之中,灾民并没有任何博弈能力,只能任由织造商压低田价,贱卖良田。
大明王朝赈济灾民的法定义务,被“以改兼赈”的所谓巧妙方案,给摆脱掉了。
当然了,电视剧终归是虚拟的,大明朝建德县的灾民和如今长沙的市民也没有可比性。
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政策成本谁来承担。
贰在这个“出租换房票”的方案中,业主让渡了自己的房产,使其变成某种意义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换取一个“替市场去库存”的机会,这真的合理吗?
当房屋托管给国有企业运营之后,在10年租赁期内,如想“退出”,购方需要继续履约,难道不会导致房源较难出手或折价?
我们都清楚,商品房、保障房,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前者是私人的,后者带有公共属性。
商品房,租不租、租给谁、租多少钱,是完全市场化行为,而公共租赁住房却并非如此。
把房屋的产权、居住权、租赁权分开,是很好的想法,对于盘活存量、扩大有效供给、让资源有效配置,是好的。
但前提是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对产权的尊重。
退一步说,在房地产调控松绑的大环境下,解除限购真的需要附加这些条件吗?
目前各地救市政策目不暇接,很多省会级城市也放弃了扭扭捏捏,直接大大方方幅降低限购门槛。
对这些政策,从上到下,都是持肯定态度的。
就长沙本地市场而言,一季度商品房销售下跌18%,到了4月份,直接同比接近腰斩。
预期变得很差,市场失速明显,这种时候,救市政策步子大一点、激进一点,完全没有问题,何必非要“一石二鸟”?
出租换房票,是在解除限购基础上,设定了新的购房门槛,消费者会买账吗?
最后还有一个灵魂之问:
现在都不买房,是因为缺房票吗?
“我不考清华,是因为不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