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伯发现,荷兰东印度公司一直对当地华人的财富虎视眈眈。
主要是人家还有武器。只有华人团结起来,才能与之对抗,于是罗芳伯成立了“兰芳会”。
“兰”取自当地一位有威望的华人陈兰伯的名字“兰”。“芳”自然是罗芳伯的“芳”。
当时同在南洋的还有反清复明的“天地会”,虽然都是中国人,但两会之间争斗不断。兰芳会由旷工组成,自然不是天地会的对手,兰芳会惨败。
兰芳公司:团结就是力量1777年,罗芳伯在东万律更名“兰芳公司”,此时天地会一家独大,将周围的市场垄断,物价上涨,周围的旷工生活越来越困难。
于是兰芳公司和十几家矿工工人联合一起对付天地会,于是婆罗洲的天地会解散。兰芳公司和其他金矿工人联合,形成“最大的华人联盟”,业务涉及采矿、商业、农业方面。
兰芳公司迅速站稳脚跟,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建立的对东方殖民掠夺和贸易垄断的商业公司)依旧对华人旷工团体虎视眈眈。
于是罗芳伯一边对组织内部进行军事化训练,一边收编其他华人团体,他深知只有华人全部团结起来,才能对付共同的敌人荷兰东印度公司。
此时,婆罗洲上的小王之间的斗争也不断,罗芳伯所在的地方叫坤甸,隔壁的兰达王经常来*扰坤甸。
坤甸王在吃了几次败仗的情况后,请求兰芳公司帮助。兰芳公司不负众望,很快就将兰达王打败。于是坤甸王就奖励罗芳伯有数十万庶民的土地。
兰芳共和国的建立
罗芳伯建立兰芳共和国后,并未效仿清廷的君主专制制度,而是采用大总制。
国家元首为总长,由民主选举产生。效仿清廷的政权分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辖,地方分为省、县、乡层层管制,而官员采取民主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