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违规住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古镇消防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3家“三合一”场所,通过“严肃依法查处、宣传教育引导”方式,切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车间 办公室 员工宿舍=罚!
古镇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古镇东岸北路一灯饰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二层用作车间、三层用作办公室、四层为员工宿舍,宿舍长期居住16人,车间与宿舍共用安全出口,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大队监督员依法对该厂负责人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切实落实消防主体责任,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叁万五仟元整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