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车后一小时内还能退票?青岛汽车总站执行旅客退票费新规定啦】从9月10日起,青岛汽车总站全面执行新的退票管理规定。新的退票规定为:客运站为旅客办理退票时可向旅客收取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因旅客原因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1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因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 目前,退票费新规定已经在青岛汽车总站所属的7个汽车站内同步执行,望广大旅客周知。咨询相关内容的旅客可拨打交运集团客服热线96650、市内各汽车站咨询电话或关注“交运行”APP、汽车总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来源:青岛交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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