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现如今,养个小猫、小狗、小兔子之类的宠物稀松平常,不过有些人就是喜欢标新立异。
嘉善的吴某就喜欢上了鹦鹉,而且是濒危鹦鹉!
日前,嘉善法院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施行后,嘉善县判处的首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
精通鹦鹉知识的吴某偶然的一次机会,通过聊天群看到有人打广告出售一种罕见的“和尚鹦鹉”。吴某明知这是国家保护动物,还是难挡诱惑。抱着侥幸心理,他花高价购买了两只,开始饲养并孵化鹦鹉蛋。
虽然平时只在家中偷偷饲养,但毕竟纸包不住火,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吴某因个人爱好在明知灰胸鹦哥(即和尚鹦鹉)是国家保护动物情况下,仍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买灰胸鹦哥两只。经鉴定,上述鹦鹉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
“我以为在家中偷偷地养是没问题的,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吴某对自己的无知后悔不已。
法官提醒
不要带着猎奇心理养“另类宠物”,如若不具备辨别能力,就可能触碰法律雷区。在饲养宠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自己选定的宠物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对于非法出售或者收购国家珍贵、濒危、三有野生动物的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以助力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来源: 读嘉新闻客户端 文字记者:杨薇 通讯员:善法 图片由嘉善法院提供 编辑:杨薇 责编:应丽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