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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迫在眉睫……
多地零售药店,发烧止咳药销售解禁
昨日(3月16日),四川遂宁市发布《关于恢复各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通知》。
通知显示,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自2020年3月16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恢复销售感冒、发热、咳嗽药品,此前禁止销售此类药品的相关通知停止执行,恢复执行《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
据了解,2月15日,遂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全市所有药品零售网点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药店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该类药品的患者,引导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从此前多省市公布的确诊病例来看,有患者出现打喷嚏等症状,自行服用白加黑后症状消失,因此并未到医院就诊,导致11人关联感染。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患者自行购药而压制症状,从而扩大病毒传播路径,则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时隔一个月,四川遂宁市恢复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则侧面代表着疫情防控工作不再严峻,日趋缓和。
疫情形势,逐渐向好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3月1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1例,新增死亡病例13例(湖北12例,陕西1例),新增疑似病例45例。
截至3月16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8976例(其中重症病例283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8679例,累计死亡病例3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0881例,现有疑似病例128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8140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9351人。
从第一地开始禁售发烧、止咳药至今,已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些影响。
曾有读者在赛柏蓝后台言辞激烈: 赶紧解禁销售吧,这类药品时间过长、近效期了、过期作废,应该卖给谁啊? 这损失谁来买单?
也有读者抱怨:阿司匹林不能卖,增加的心血管风险,布洛芬不能卖,关节炎晚上痛的睡不着,不知道是对是错。
政策的实施需要考虑时效性,人们要生活,总有一些非新冠病毒感染者的病人需要这些药,再加上疫情形势已经整体控制住了,从便民的角度来看,解禁迫在眉睫。
大批药,解禁销售
好消息已经传来,已有大批药解禁销售,颁布解禁令的也不止四川遂宁市一地。
3月15日,黑龙江大庆市恢复药店“退烧药止咳抗病毒药”销售,调整售药模式。购药者需填报信息,凭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实名登记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药”。
3月12日,宁波市对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品种进行了更新调整。即日起,除263种退热、止咳药品继续暂停销售外,其余均可实行登记销售。
据了解, 本次调整后纳入登记销售的1264种药品目录,包括385种解热镇痛抗炎镇咳的化学药品(俗称西药),和879种解表清热止咳平喘的中成药品,美扑伪麻胶囊、复方甘草片、复方感冒灵颗粒、川贝止咳糖浆等常用药品也在“解禁”之列 ,慢性病治疗用药基本得到满足,如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长期使用的艾拉莫德片等。
纳入登记销售化学药品目录(部分)
纳入登记销售中成药品目录(部分)
3月10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药品零售企业可正常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并继续落实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制度。 这意味着含有可待因、麻黄碱、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等十种成分的退热、止咳药终于被解禁。
2月22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恢复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治疗发烧、咳嗽药品的通知》。
通知称,自2020年2月22日起,在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此前禁止销售此类药品的相关通知停止执行——此前杭州市暂停销售常用退热药品共43种,下列这些药,可以恢复销售。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知,3月10号起,南京市所有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药品,如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引导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这意味着,特别是含有下列成分的退热、止咳药暂停销售: 含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可待因、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成分可再次在南京零售药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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