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指的是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诊断标准也是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且尿蛋白检查一般呈阴性。妊娠期高血压的血压水平可能在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但当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时就属于重度妊娠期高血压了。
妊娠期高血压即便存在产后恢复正常的可能也要注意血压的监测和降压的处理。
2、子痫前期-子痫
子痫前期是指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表现并伴有蛋白尿。通过检查可以发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呈阳性。有的病例可能没有蛋白尿,但会伴随着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损害、肺水肿、新发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及视觉障碍等异常症状。
而子痫则属于子痫前期-子痫最严重的阶段,会在子痫前期基础上突发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这种情况非常危急,可见于产前及产后48小时,且抽搐进展迅速,因为在抽搐的1~1.5分钟内患者无呼吸动作,所以致死率也比较高,算是妊娠高血压里造成母婴死亡的最主要原因。
3、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指妊娠期开始前或妊娠期前20周出现高血压。这种情况通常在产后12周后血压也不会自行恢复到正常水平。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指慢性高血压患者在妊娠期20周后开始出现蛋白尿。也有可能出现妊娠期后蛋白尿较妊娠期前情况加重或合并血小板、肝肾功能等的异常变化。
虽然这四种类型中最危险的看起来是子痫前期-子痫,但并不代表其他情况可以忽略处理。
妊娠高血压不管哪一种类型,一旦患病,是会增加脑出血、胎盘早剥、急性肝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急性肾功能衰竭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并发症的发病风险的。可以说是导致孕产妇和胎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妊娠高血压的治疗原则与高血压一致,就是监测和控制血压水平。而治疗目的则在于预防这些致死率较高的并发症,以保障母婴安全及妊娠分娩的顺利进行。通常以下列标准来指导处理手段。
1、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这个时候差不多就可以进行确诊了,同时以其他检查为依据进行症状分型。确诊后可先通过适当活动、情绪放松、合理适当地控制体重及保证充足的睡眠等非药物的方式进行干预。
饮食方面还是要补充足够的营养,要观察叶酸等营养物质是否充足,必要的时候随时补充。而且建议每日的摄盐量控制在6g每天,但是不要过度的限制盐的摄入,以免造成新的问题的出现。
2、血压水平≥150/100 mmHg
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到是否需要药物干预了,如果属于子痫前期-子痫类型的妊娠高血压或合并其他脏器组织的损害则建议直接进行药物干预,以免耽误病情,导致不良情况迅速进展。
3、血压水平≥160/110 mmHg
超过这一标准,就很有必要启动药物治疗了。血压过高是导致其他并发症风险急速加剧的原因。这个时候再靠单纯的生活干预很可能就会导致疾病的快速进展。
在临床上虽然要注重妊娠高血压的血压水平控制,但是不要过度降压。不建议降压至130/80mmHg以下,可能会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
以上就是关于妊娠高血压的一些降压建议了。具体的还是需要遵从医生的临床指导进行治疗。
妊娠期需要注意的可不单单是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妊娠期急性脂肪肝以及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可能在*期间罹患的疾病都要引起注意,尽量保持在妊娠期能够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以保证母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