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支持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政策
为打造河南省大宗豫货的出海口和海货入豫的桥头堡,推动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港区)高质量发展,增强整体实力,打造带动周口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制定如下政策。
一、财税支持政策
(一)2020至2025年,市财政对港区实行地方收入全留的财政激励政策,按财政体制规定集中港区的收入,包括市财政分成的港区的税收收入、土地出让收益及土地收入市本级计提部分、上级下达给港区的各项财政指标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港区,由港区按规定统筹使用。(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市财政核算并锁定目前市级财政对港区的借款,2025年前暂缓偿还,在核算和锁定港区借款时,不再扣减港区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港区休养生息,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借款等遗留问题。2025年后,港区逐年分期分批偿还借款。(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2020至2025年,市本级每年新增的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置换債券)不低于10%用于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四)2020至2025年,涉及港区临港产业项目建设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先缴纳后扶持的办法全额拨付给港区,专项用于支持周口中心港建设和临港产业发展。(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负责落实)
(五)支持周口中心港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对承担周口中心港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的港区平台公司一一周口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给予注资、补助或奖励,并积极研究铁路专用线运行后的支持政策。(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六)市预算内的基本建设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重点向港区重大项目倾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要素保障政策
(七)扩展港区发展空间,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港区临港产业未来发展空间需求。土地利用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要保障入驻港区临港产业项目需求。2020至2025年,在满足港区在建项目所需上述指标3000亩的同时,每年切块预留给港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2000亩(包括年度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专项用于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指标使用由港区通过项目提前申报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
(八)综合考量港区起步晚、基础差、经济薄、地价低的实际,制定港区项目土地出让单独地价体系,在确定工业、仓储物流、商业、住宅、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起始价时,按照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执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
(九)推动港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储备试点,土地储备中所发生的土地报批费(包括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购置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购置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等经市政府确认后,纳入宗地综合成本,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牵头保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
三、产业发展政策
(十)围绕临港经济、港口码头、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吸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团队,建立激励机制,对人才管理给予单独的财政补贴扶持政策。(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十ー)市直部门每年在申报中央和省投资项目时,对于港区项目提前谋划、现场指导、优先申报、特事特办、重点支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十二)支持港区在现行法律政策下自行出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港区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港区享受产业集聚区的各类扶持政策。有序推进中心城区砂石、建材、木材、钢材等专业批发市场向港区整合、搬迁、集聚,支持港区规划、建设,做大做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
(十三)支持投融资公司参与港区建设,支持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与港区开展业务合作。对承担港区产城融合投资开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临港产业发展的央企、国企或上市公司,根据投资金额和建设规模,采取市本级和港区专项注入资本金、贷款融资贴息50%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港区投资平合公司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整合资源、信用评级,助推临港经济发展壮大。(市财政局、市投资集团、市城建投资公司负责落实)
(十四)市财政设立临港经济发展产业基金支持港区发展。鼓励支持港区设立产业基金,用于扶持港区临港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
四、社会事业政策
(十五)新建和改扩建的教育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和港区各承担50%。(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
(十六)鼓励支持优质教育、医疗卫生项目优先落户港区。支持港区引进社会资本办学、办医。(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
五、体制机制创新
(十七)完善管理体制,加快港区管理体制创新,以开发运营去行政化和主责主业去社会化为切入点,以“管委会 公司”改革为导向,优化港区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组建专业运营公司,提升港区运营管理水平和效益。(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十八)为理顺港区各单位与市直对口各部门的工作和办事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充实人员、加派力量,支持港区建设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九)开辟港区各类项目(含已实施项目)行政审批联审联批绿色通道,赋予港区工业、仓储物流项目规划审批权,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特事特办、容缺办理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加快港区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推进的合力。(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来源: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