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电缆沟或电气竖井内垂直敷设或大于45度倾斜敷设的电缆应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4.在梯架、托盘或槽盒内大于45度倾斜敷设的电缆应每隔2m固定,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m~10m处应设固定点;
5.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6.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无挤塑外护层电缆金属护套与金属支(吊)架直接接触的部位应采取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8.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9.电缆出入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及配电(控制)柜、台、箱、盘处应做固定;
10.当电缆通过墙、楼板或室外敷设穿导管保护时,导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