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规定的是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比如说民法、刑法、行政法。而程序法是保障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又称诉讼法,比如说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程序法更像是实现实体法的工具与手段。实体法就像一个大马车,里面装满这个社会需要的权利与义务,而程序法就是马,而这个马车必须靠马的拉动才能运行起来。
为什么要先学习实体法?因为实体法内容繁杂,理解起来有些困难,先学困难的,后面会越学越轻松。
并且实体法是基础,如果先把实体法学好了,知道权利义务是什么,怎么回事,后面学习其他法的时候才能得心应手、事半功倍。
我们来具体说说实体法各个学科的特点及学习的方法 ——
刑法1、学习刑法,要注重逻辑思维以及行为模型的构建,并且还要储蓄一定量的案例。这些逻辑思维的培养和案例的储存,听一遍课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多听几遍,你会发现每增加一遍,自己的感悟也会深一点,并且听完后,你会发现自己很多不懂的东西一下子就懂了,题目也会迎刃而解。
2、对刑法在考试中有正确的认识,做到产出与投入相当。这句话也就是说,刑法虽然考的多,但是它不同于三国法、理论法等靠背诵的学科,想要拿到很高的分数不简单,如果是81分的话,能得50分就已经很不错了。
3、掌握好刑法一定要利用好历年真题,因为法考考查的刑法理论基本不变,“万变不离其宗”,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复习的同时,要注意做真题和分析错题。
刑法考查的综合性较强,尤其是在主观题的考查中,在掌握理论学说的同时,还应该注重提升问题分析能力,学会灵活运用。该能力的培养就是在具体的案例中来达成,利用真题是提升此能力最好的方式。
民法民法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很多时候,民法学是我们学习其他学科的基础。
1、民法具有体系性,在一轮复习的时候我们要将基本概念,基本制度熟练掌握,最好能够将所有的知识整合成为逻辑体系,理解与记忆并重,只有这样才能为民法的学习打好基础。
2、民法重在理解,而不是背诵。何为理解?就是不仅仅要知道知识点,还需要知道知识点的功能、目的,在整个部门法中的位置,该制度服务于哪个机制,或者说该制度的学习与哪个制度相联系。
比如说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没有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就没有用武之地;没有善意取得,无权处分就没有救济之途。两者相辅相成,互相组成物权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行政法行政法的特点是“入门难,框架明,好掌握,题目规矩,得分容易”。
行政法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比较多,没有统一的法典,这就需要我们在复习的时候要把握重点内容,比如说要把握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两个基本概念,因为行政法主要是讲述这两者的关系。
把握主要概念之后,我们还要提炼总结,在此基础上延伸出其他制度。
行政法很抽象,距离我们的实际生活比较远,虽然我们无时无刻处在政府部门管理的这个社会中,但是具体到每个自然人,我们对于其内在的具体规章制度和运作机制是很难实际感知的。庆幸的是,法考不会为难大家,在考查过程中,以程序性制度考查为主,相对于民刑来说,相对简单。
综上所述,我们在学习三大实体法的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理解,不要死记硬背,而理解的前提就是掌握每个部门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掌握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