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矛盾是指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趋势、倾向和方面,是标志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的哲学范畴。
矛盾普遍地存在于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中,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方法,就是运用马列主义和*哲学思想关于矛盾的观点去分析事物自身矛盾的方法,也是真正做到实事求是的根本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体现着*思想方法论的理论实质,是贯穿*思想方法论的辩证法的基本方法。它为指导我们正确分析、解决社会实践的各种实际问题,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的保证。
矛盾分析法要求“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这既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又是*思想方法论和唯物辩证法的实质。
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此话前分句讲的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即一分为二;后分句讲的是从对立中把握统一,即合二为一,是前句的逻辑补充。
矛盾分析方法的“从统一中把握对立”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互相排斥、互相离异的对立的性质,体现为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反对、互相离异的对立的性质,体现为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否定的倾向和趋势。这种矛盾的斗争性,是以同一为前提的,是包含同一的对立。因而,把握矛盾着的双方的对立,不能脱离它们统一,必须从统一中把握对立。
现实世界中一切事物的存在、运动和发展都包含着矛盾,有矛盾就必有矛盾的对立。
要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就须把统一物分成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两个方面,即“一分为二”,这样就可以使统一物中的对立显露出来,从统一中把握到对立。
关于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斐洛指出,因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把它分成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
列宁认为,辩证法的要素之一是“这个事物中内在矛盾的倾向”,辩证法的实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
在中国,“一分为二”思想在先秦哲学中早已存在,但明确提出这个命题的是宋代哲学家邵雍。朱熹在他的《易传·系辞》中冰:“此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皆是一生两尔。”他认为宇宙万物是依据象数由太极依次生衍分化出来的,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
*借用认识史上“一分为二”的思想和命题,把矛盾分析方法“从统一中把握对立”的思想内容,形象概括和表达为“一分为二”。他认为,由于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对立,因而都是可以一分为二的。用一分为二把握事物,就是:
既看到了矛盾的这一方面,又看到矛盾的那一方面;
既看到了矛盾的同一性方面,又看到了矛盾的斗争性方面;
既看到矛盾的共性方面,又看到矛盾的个性方面;
既要看到主要矛盾,也要看到次要矛盾;
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既看到此事物,又看到与此事物矛盾着的他事物;
既看到事物的质,又看到事物的量;
既看到事物肯定的方面,又看到事物否定的方面。
既看到工作好的、成绩的一面,又看到工作的不好的、缺点的一面;
既看到共产党一方,又看国民党一方;
既看到农民一方,又看到地主一方;
既看到人民大众的一方,又看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一方;
既看到革命的公开工作方面,又看到革命的秘密工作方面;
既看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统一的方面,又看到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独立自主的方面、国共两党斗争的方面;
既看到对革命和建设的有利方面,又看到对革命和建设不利、困难的方面;
既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
既看到一个人对革命和建设的功,也看到他对革命和建设的过,等等。
任何统一物只要把它分成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两个方面,其内在的对立就被揭露、显现出来,人们把握到了这个对立,就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
*指出:“对于我们工作的看法,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都是片面性。......肯定一切,就是只看到好的,看不到坏的,只能赞扬,不能批评。说我们的工作似乎一切都好,这不合乎事实。不是一切都好,还有缺点和错误,但也不是一切都坏,这也不合乎事实。”
矛盾分析方法的“从对立中把握统一”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统一的性质,体现为对立面之间的互相依存、互相贯通的倾向和趋势。这种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对立的同一,因而,把握矛盾着双方面的同一,不能脱离它们的对立,必须从对立中把握统一。
现实世界中一切矛盾着的方面,它们在对立中又是统一的。因此,对于事物的矛盾,唯物辩证法不仅要求从统一中把握对立,而且,更为重要的方面,还要求从对立中把握统一。
孔子《易传》中曾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思想。老子《道德经》也提出过“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等对立面统一的思想。
黑格尔对辩证法曾提出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差别的内在的发生,即从事物(概念)的统一中把握其内在的差别、对立,一是事物(概念)各部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联系的必然性,从对立 、差别中把握其内在的统一。
黑格尔认为:“辩证的东西=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思辨思维的本性......完全在于:在对立环节的统一中把握他们。”
列宁认为,辩证法的要素之一是“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辩证法实质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对统一物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在问题的这个方面,列宁明确指出:“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同一的”。
从对立中把握统一,就是把握互相排斥、互相否定的方面,即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把握这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包括把握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由于存在着相互联结、相互依赖的性质和趋势 ,因而必然具有依存性。这种依存性,表现为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生产和消费这两个对立面“每一方表现为对方的手段;以对方为媒介;这表现为它他们的相互依存”;“互不可缺”“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
*认为,一切矛盾着的对立面都不能孤立地存在,也不能孤立地发展,都因一定的条件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指出:“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没有上,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没有顺利,无所谓困难;没有困难,也无所谓顺利。没有地主,就没有佃农;没有佃农,也就没有地主。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无产阶级;没有无产阶级,也就没有资产阶级。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就没有殖民和半殖民地;没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也就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同样,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工业的发展;没有工业的发展,也就没有农业的发展;没有顺利的减小,就没有困难的增大;没有困难的增大,也就没有顺利的减小。”等等。
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不仅要把握对立面的相互依存,更为重要的还要把握对立面的相互转化。由于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存在着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性质和趋势,因而对立面之间必然具有贯通性。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敌中有我,我中有敌。战争中包含着和平的因素,和平中也包含着战争的因素。成人体内每天有数千万个细胞在死亡,又有相应数量的新生。对立面之间的这种相互包含和渗透,表明它们之间内在地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和中介,具有互相转化的趋势和性质,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它们就能实现互相转化。
被统治阶级经过革命转化为统治阶级,原来的统治阶级却转化为被统治阶级;农民经过土地革命转化为取得土地的小私有者,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转化为失掉土地的阶级,中国革命经过长期的斗争改变了敌强我弱的状况,取得了革命的成功;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由真老虎向纸老虎的转化;等等。
*认为,这些说明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不应把对立面的统一看成是僵死的、凝固不动的,而应看成是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的、暂时的、相对的东西,一切矛盾着的对立面都依一定的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有了这种对立面的转化,才有矛盾的解决,旧统一体的瓦解和新统一体的产生,才会有事物的发展,因而,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同时也是对立面的统一。由于只有从互相转化中把握对立面,才生动地体现了辩证法的革命性,才能引出发展的结论。所以,*认为,相对于矛盾双方的依存性,从对立中把握矛盾双方的贯通性更为重要。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会说“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了。量变质变规律,否定的否定规律、现象和本质、形式和内容等等,都是对立统一的具体表现,并且是在对立统一的基础上发生作用的。
1964年8月,*在一次讲话中说:恩格斯讲了三个范畴,我就不相信那两个范畴。对立统一是最基本的规律,质量互变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根本没有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同对立统一规律平行并列,这是三元论,不是一元论。最基本的是一个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就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没有什么否定之否定。
“没有什么否定之否定”,在*看来是“既是肯定又是否定”:肯定—否定、肯定—否定……事物发展,每一个环节,既是肯定,又是否定。奴隶社会否定原始社会,对于封建社会,它又是肯定,封建社会对奴隶社会是否定,对资本主义社会又是肯定,资本主义社会对封建社会是否定,对社会主义社会又是肯定。
*倡导和提出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务虚和务实相结合”“批判与继承相结合”等一系列具体方法,实际就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从对立中把握统一的具体化。
“矛盾分析方法”在“*思想方法论”的地位和作用
矛盾分析方法是贯穿*思想方法论的辩证法的基本方法。事物是矛盾着的事物,矛盾是事物的矛盾,矛盾分析方法是按照认识事物辩证运动发展客观内容的需要、符合事物自身本性的方法。在这个意义上,矛盾分析方法也是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的有机统一。但矛盾分析方法的侧重点,不在于它的唯物论、认识论方面,而在于它的辩证法方面。
从其本来意义和根本内容看,唯物辩证法就是一种分析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矛盾运动的普遍规律的方法。从矛盾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看,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它体现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或最根本的特征。
所谓对立统一规律,实质上分析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对立和统一的普遍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分析事物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歇性、渐进和飞跃等的对立和统一的普遍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则是分析事物发展的肯定和否定、否定之否定、前进性和曲折性、前进中的回复和前进中的倒退等的对立和统一的普遍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诸范畴,也是分析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可能和现实、必然和偶然、原因和结果等的对立和统一的普遍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法,无论它的唯物论和认识论、辩证唯物论还是历史唯物论,实质都是一种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的理论,因而也都是一种矛盾分析方法。
在*思想方法论中,
实事求是方法,是一种分析主体实际和客体实际、主观和客观 、理论和实践对立统一的方法;
系统分析方法,是一种分析系统和要素、系统和环境、系统的静态和动态的对立统一的方法;
群众路线方法,是一种分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对立统一的方法。
此外,阶级分析方法、独立自主方法、坚持和发展统一的方法等等,实质上也都是一种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的矛盾分析方法。
在*思想方法论中,尽管每一方法的具体形式不同,但都内在地包含着辩证法的方面,都体现着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这一辩证法的实质,所以,矛盾分析方法是贯穿*思想方法论的辩证法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