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中国传统艺术之一,剧种繁多有趣,表演形式载歌载舞,有说有唱,有文有武,集“唱、做、念、打”于一体,在世界戏剧史上独树一帜,其主要特点,以集古典戏曲艺术大成的京剧为例,一是男扮女(越剧中则常见为女扮男);二是划分生、旦、净、丑四大行当;三是有夸张性的化装艺术-- 脸谱 ;四是“行头”(即戏曲服装和道具)有基本固定的式样和规格;五是利用“程式”进行表演。中国民族戏曲,从先秦的" 俳优 "、汉代的“ 百戏 ”、唐代的“ 参军戏 ”、宋代的 杂剧 、南宋的 南戏 、元代的杂剧,直到清代地方戏曲空前繁荣和京剧的形成。
中国戏曲是一种高度综合的民族艺术。这种综合性不仅表现在它融汇各个艺术门类(诸如舞蹈、 杂技 等)而出以新意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它精湛涵厚的表演艺术上。各种不同的艺术因素与表演艺术紧密结合,通过演员的表演实现戏曲的全部功能。其中,唱、念、做、打在演员身上的有机构成,便是戏曲的综合性的最集中、最突出的体现。唱,指唱腔技法,讲就“ 字正腔圆 ”;念,即念白,是朗诵技法,要求严格,所谓“千斤话白四两唱”;做,指做功,是身段和表情技法;打,指表演中的 武打 动作,是在中国传统武术基础上形成的舞蹈化武术技巧组合。这四种表演技法有时相互衔接,有时相互交叉,构成方式视剧情需要而定,但都统一为综合整体,体现出和谐之美,充满着音乐精神(节奏感)。中国戏曲是以唱、念、做、打的综合表演为中心的富有形式美的戏剧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