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度自隋唐始,到清未止,沿用了1300多年。科举制对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民俗以至民族性格的深刻广泛的影响,是很少有一种“制度”能够和它相比的。它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反映。在古代社会是最公开、公平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金榜题名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三》。
该成语的本义是指科举时代考生考中进士,荣登殿试录取榜单之上,后泛指考试被录取。
自隋唐创立科举考试以来,读书做官就成了天下士子求取功名的一条正途。据统计,从隋唐到明清的一千三百年间,产生过百万名以上举人,十万名以上进士,七百多名文武状元。“状元”一词,在唐代曾称为“状头”。殿试录取后放榜,位居榜首者就是“状头”。直到明代初年,朝廷才明确规定“状元”为一甲头名进士的专称。殿试是科考的最后冲刺,也是最荣耀的一场考试。按清朝规例,殿试之后,新科进士要身着公服,头戴三枝九叶冠,立于百官之后候旨。皇上驾临太和殿,宣读考取进士的名次,称作传胪或胪传,其实就是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这种方式成于宋代,明清时最为隆重。如此隆重的典礼,传出的佳话很多,怪事也不少。
以清代为例,读书人在县级考秀才。在省级考举人,第一名叫“解元”。全国(会试)考试第一名叫会元。殿试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笫三名称“探花”。其余叫“进士”,前三名保送进翰林院,其他进士须通过考试选拔后,才能进翰林院再读三年书。进入翰林院和状元是同一待遇。在清朝做大臣、宰相,进士出身还不行,须翰林出身。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中国传统文化中讲”四喜“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指称人生最大的四件喜事。
庄有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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