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举报奖励办法》和《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2、我店企业负责人熟悉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及所经营药品知识,有专人负责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3、我店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4、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人员都经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培训,培训考核后上岗;
5、我店内悬挂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驻店药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6、我店严把进货关。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出售药品,无假劣药品及过期药品;
7、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匹配我店经营药品,我药店备药率可以达到规定比例;
8、我店所售药品严格按照自治区定价标准明码标价;
9、药品的存储和陈列都按规定分类摆放;
10、保证每月按时上传结算数据,定期向医保局申报药品费用对账核付,将患者在药店购药的费用结算单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11、保证24小时为参保人提供用药服务,还可为参保人员提供余额查询、修改密码等服务;
12、保证不为参保人出售化妆品、生活用品;
13、保证不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使医疗保险工作做得更全面,为参保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们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承诺单位:巴州永安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