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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30多年前的一篇旧文作“自序”不好。
此书安排有一篇标为“自序”的文章:《背书是写作的基本功》(删去了写作时间)。此文实际写于“1983年7月”(见《梁衡文集》卷三《为文之道》和《我的阅读与写作》),因为毕竟不跟本书直接挂钩,用作本书的序显得相当勉强。如果认定背书对写作确实重要,那么,专门在本书里增加上一讲,把这篇文章也附上,使全书成为22讲,没有什么不可。如果就只想把它一篇放在现在这个位置,那么,是不是标为“代序”要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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