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成长,其实就是接受自己的一切。
1921年1月,绍兴。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阔别20年的故乡。他以为故乡依旧像当年一样美好,没想到,却早已物是人非。
他十分伤感,就写了一篇小说叫《故乡》。
80年后,其中的一段被选入小学语文教材,取名为《少年闰土》,成为小学生必背、必考的重要课程。
曾几何时,我们也把课文背的滚瓜烂熟。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虽然我一见便知道闰土,但又不是我记忆中的闰土了。
通篇全是“我、我、我”,潜意识里就把自己带入鲁迅的少爷角色,对傻不拉叽的闰土,恐怕只剩下鄙视。
可是长大后才发现,我才是闰土啊。
文章还是那篇文章,只是当年的小孩长大了。
少年时的闰土,是个阳光少年。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他出生在农村,没有别的娱乐活动。
小霸王游戏机、PSP、电脑...统统没有,早教班、课外辅导班等负担也没有,他甚至没有读书的机会。
闰土唯一的生活,是帮父亲干活。
父亲去大户人家打工,当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把他带去。既可以帮自己干活,也能给家里省点粮食。
夏天的晚上,别人在家里纳凉唠嗑,他还得跟父亲去田里照看西瓜,省得被小动物偷吃,卖不出好价钱。
按照现在的说法,闰土已经输在起跑线上。
但闰土的心里没有成年人的负担和顾忌,他依然没心没肺地活着,天不怕地不怕,就算天王老子惹恼了他,也敢抄家伙打一架。
这就是少年意气。
成年人被社会磨平棱角后,最怀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