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报名和考试公告
一、招生对象
(一)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4年3月25日10:00至3月29日16:00。
(二)报名办法
1.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对其填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符合报名条件的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后将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3.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退役证明材料到意向报考的本科院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学籍(毕业证书)、应征入伍地、高职(专科)阶段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要求等。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身份证、学籍信息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考生现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在确保资格审核工作高效规范前提下,招生院校可采用线上资格审核,招生章程中须明确审核材料、提交审核材料时间及要求,学校联系方式等。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退役证明等材料,上传退役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入伍时间和退役时间。
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得更改。
考生应仔细阅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招生院校,了解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后续资格审核办法等再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具体报名流程及公共课成绩查询通知见省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信息。
(三)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
两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段均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将汇总公布各校各专业未完成计划,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调剂批次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相关院校招生章程,了解A、B段报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报考条件、专业课考试时间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四)资格审核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负责审核。
审核内容为考生是否能如期毕业、考生上传的照片、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属限制升学考生(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退役士兵须审核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照片及证明材料等有误的,由相关院校通知考生修改。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审核通过。如因考生不能如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0日12:00。考生本人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及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相关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截止时间3月31日17:00。
考生本人须及时关注微信小程序,了解审核进度,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等后续工作。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 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其中,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 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 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招生院校应确定各招生专业的公共课统考科类和专业课考试科目,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二)考试时间
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后,通过招生章程公布。
(三)考场编排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考点,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所有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编排考场,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办学注册地址校园内。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准考证打印由招生院校确定后,通过招生章程公布。
四、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报考考生人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分文科、理科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分别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五、成绩查询
公共课考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专业课考试成绩由考生通过各招生院校章程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
六、成绩复核
考生对自己的公共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核。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到毕业院校登记申报。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到招生院校登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成绩复核登记院校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专业课成绩复核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七、录取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一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有缺额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发布第一轮接受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按照相关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得跨类调剂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公布的调剂录取规则统一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生院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接受调剂公告,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向考生本人提供查询,并在省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全部录取工作原则上在5月底前完成。
八、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发〔2023〕1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1〕204号)和《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等文件规定,实施有关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
(一)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其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有关高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免试资格由报考院校负责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院校通知考生在24小时内重新填报志愿。
(二)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大学生入伍不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报考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有关规定执行。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在省属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在安徽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审核。
(三)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省考试院根据原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库对报名考生进行标注。
(四)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公共课和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入读普通本科,按填报计划类别录取。免试资格由报考院校负责审核。
(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除上述奖项外,获得以下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1.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