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中,教师以教为主,学生以学为主。这个过程中,教师拥有评价学生的天然权利。
然而,自从学生评价教师兴起以来,这一评价体制越来越成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也越来越流行,重要到了可以决定教师去留的地步。
与此同时,学生评价教师这一制度本身,也一直充满了争议。
近年来,《美国高等教育纪事》连续发表数篇文章探讨这一制度,其中的一些观点或许对我们有所启迪。
何谓学生评价教师制度
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一所高校的水准与知名度。任何高校都会重视教师的教学效果,推崇卓越教学。
简言之,所谓学生评价教师体制,就是一种学生评价教师及其教学水平的调查手段。
可以平时进行,但一般在课程结束时开始,一学期一次。现在大都采用网上无记名问卷调查的方式举行。
这是学校给予学生机会,使他们可以反馈自己对教师及其过程教学、教学水平、授课质量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以此作为学校监督教师及其教学过程的依据。
这样的评价或者调查既可以让学校发现、确认优秀教师,也可以找到问题之所在,及时加以弥补。学生评价教师的评估结果大都会向任课教师开放。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无论中外,这样的评价对于教师来说都十分重要,既要录入教师的个人档案,更会对其去留或者晋升产生重要的作用。
然而,自从学生评价教师诞生以来,人们争论的焦点大都集中在这样一些问题上:学生有无权利、认知、水平去评价教师?学生的评价是否客观?如果学生的水平不客观,该如何处理?
学生能否评价教师
在高等学校中,对于学生能否评价教师,一般有着较为针锋相对的两种意见。
一方认为,学生不应评价教师。
首先,无论从学生的年龄、认知、水平等等方面,学生都不足以去评价一位教师的教学水平。
如果要求学生一定要对教师予以评价,那么学生很可能会去关注教师这个人的诸如“待人态度”“讲授方式”等外在的形式,而忽视教师在课堂中所讲授的知识内容与教学的精华所在。
其次,这样一种评价方式,对于教学的目的来说,完全属于背道而驰。
让学生为教师打分和评价,教师还如何进行教学?更遑论严格要求学生了。
再次,一旦出现对教师的负面评价,无论从打击教师的积极性来说,还是从教师可能消极怠工的结果来看,都将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最后,单单根据学生的评价就对教师做出无论是表彰还是惩罚,都有失公允。
另一方则认为,学生评价教师乃情理之中。
首先,学生作为教师的受众,拥有天然的评价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其次,有人甚至把学生视为顾客或者消费者,认为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顾客或消费者,当然有权利对出售(传授)知识的售货员(教师)说三道四,评头品足;再次,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具备了评价他人的认知水准,也应该相信他们具有客观公正的道德意识;同时,现在的问卷调查,也会尽量彰显客观公正的一面;最后,学生的问卷调查可以成为学校评价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具有说服力的环节,因为凡是无法获得学生认可的教师,一定不是好教师。
由此可见,上述两种观点立场各异,看问题的视角不同,双方很难说服对方。
但在双方的角逐中,被评价的对象——教师被拉上讲坛评头品足,则是不争的事实。换句话说,最受“损害”的无疑是教师。
11月27日《美国高等教育纪事》刊登了一篇教师回忆文章,密歇根州立大学的人文学科荣休教授邦基在文章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学生评价教师,不仅伤害了老师,也伤害了学生”。
学生评价教师,最终“害”了学生
邦基从有关学者对学生评教的研究成果谈起。
研究结果表明,现在的学生评价中,虽然高校都在竭力避免,但却无法阻挡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非学术因素的大量存在。
由于这样的评估与教师的晋升、涨薪乃至去留都息息相关,一旦评估本身不客观公平,分析数据不可靠,就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在邦基看来,更重要的是,现在的研究表明,学生更愿意给那些慷慨给分的教师以更好的评价。
一位教师要想保住饭碗或者想要涨薪,一般都会给学生打较高的分数。当下美国高校中,成绩膨胀已成为一大景观。因为教师们很难抵挡这样的诱惑。
邦基认为,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教师对学生所提出的标准在降低,学生所学的知识自然而然也在减少,而他们为高等教育所支付的费用还在上升之中。
邦基说,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在的学校都把学生当作顾客或者消费者,因此都全力以赴地要让学生感到幸福与快乐。
如此一来,学生的学习能力下降、知识储备不足,连带的一切环环相扣,也就都不能尽如人意。由此他认为,这无疑是“害”了学生。
有意思的是,邦基回顾了自己初入学术界时的一段黑色遭遇,因为自己严格要求学生而被打了很低的分数,他为此感到耻辱。
这样的一段“悲惨”经历,在他的脑海中盘旋游移了50余年!
接下来,他以个人在欧洲教学的经历告诉读者,欧洲的很多大学都没有学生评价教师的制度。
邦基说,欧洲的高等教育制度也有很多问题,但学生抱怨教师则不在其列。
他通过自己在维也纳大学以及比利时、德国高校任教的经历说明,学生在课堂上全力以赴地认真听课,使这位经常会担心被学生评估的美国教授深受触动。他后来发现,学生上课越是集中精力,自己也会更加富有热情地专注于教学。这样的效果自然也会令人满意。
谁可以评价教师
邦基自然也认为,教师的教学应该有人来评价。那么,谁有资格、权利与水平,可以评价教师呢?
在他看来,应该是高校的行政管理者,而不是由学生承担起这样纷繁复杂的评价工作。唯有他们才能真正评价一堂课的优劣。
但我以为,任何一项单一的考查手段,都难以承担起决定一个人命运的责任。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现在的教师评价体系大体上是由院系领导、职称晋升委员会组成。
他们会充分考虑学生的评价结果,来决定一位申请者是否是“优秀教师”,甚至要最终决定这位申请者的去留。
像这样的方法与措施,虽然不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但也并非没有问题。比如,当有两位申请者其他相近时,那么,学生评价可能就会发生巨大的作用。
而落选者很有可能是一位平时严格要求的好教师,而上位者则可能是一位愿意给学生更高分数的不怎么好的教师。
除了上述方法之外,其实还有更多的方式、方法可以加以引用。
比如,如何引进货真价实的“同行评议”就值得我们重视。在美国的顶尖大学,对于升任教授的申请者,相关院系需要搜集同级别高校的10~15位甚至更多专家的真实反馈意见,才能作出最后的结论。
一般来说,这样的同行评议具有相当的说服力。让学术界与相同研究领域中的同行发挥真正的作用,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改革举措。
无论是评教,还是确定教师的去留与晋升与否,任何单一的措施都可能失之偏颇。正如精神分析学家马斯洛所说,如果你手中只有锤子,那么你看到的所有问题都只是钉子。
世事如此,高校学生评教的举措,也概莫能外。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8-12-04 第7版 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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