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2015年9月日,因甲方的装修师傅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在贴地板砖给房间地面浇水时,水漏到了乙方家里,造成了乙方家里木地板、墙面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赔偿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房屋坐落于 ,房产证号为 ,产权人为 。
二、根据乙方的陈述,乙方房屋的受损情况为: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共计 元整(小写¥ 元),赔偿款包括房屋因漏水造成的乙方房间内移动物和不可移动物的所有损失及维修费用、误工费用。
四、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款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不再有任何经济纠纷。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及任何第三人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捺手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述赔偿款于2015年9月 日以 方式支付。收款人确认: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