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先生/女士:
**律师事务所接受**先生/女士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先生/女士的代理人,现就您拖欠借款一事函告如下:
一、基本事实
根据我方委托人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显示,**年**月**日,您与我方委托人达成借款约定,我方委托人已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您出借了款项共**元。双方约定该借款于**年**月**日全部还清。而您至今仅向委托人还款**万元,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您尚拖欠我方委托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此款经委托人多次索要,您以种种理由拒付。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先生/女士具体要求
您应当于**年**月**日前将**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如您仍拒不履行上述函告还款义务,本所将接受**先生/女士的委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并实施查封、扣押等法律规定的方式予以维权。一旦诉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您不仅要依法向**先生/女士偿付所欠款项,还要支付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并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您可能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您的信用和日常生活等将受严重影响。
**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23年*月*日
联系地址: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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