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自觉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那如何才能提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的法律思维呢?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要定期召开学法大讲堂。首先应当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提升执纪本领;其次应当对办案人员进行法理学课程培训,培养办案人员从法律角度看待案件的习惯;再次应当学习掌握国家监察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领会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的本质内涵,掌握运用监察调查措施的条件和标准。同时,要学习研究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具体构成标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刑事证据法律制度关于证据资格、证明标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等规定,做到监察法和刑事法的融会贯通,使之成为思考问题、行动决策的思想自觉,真正养成综合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刑事法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自觉。
二要强化纪检监察专题培训。摘选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办理的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作为专题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研究学习这些经典案例,帮助办案人员不断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促进办案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精准化的发展。同时,要用法治思维武装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要常态化举行案例研讨会。办案人员要结合具体案例和办案经验,就办理案件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思维来保证办案程序的合法性、案件合法性的审查、法治化管理机制等方面,如何使法治思维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办理流程,如何让案件运行在法治的规范化监管中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与交流。通过互相交流学习,着力提升办案人员办案过程中的法治思维,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精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