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法学习心得,幼儿园教师培训学习心得体会15篇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20 17:33:26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员队伍。在人才引进和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是否招聘。录用时,实际了解其学历、学位、职务、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与其他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文件、保险情况。以上内容体现在学院现有的员工注册表上。如果员工登记表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如果本人填写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最好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结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告后,学院按惯例组织岗前训练。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边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劳动者或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进行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签名簿保留,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现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让新员工了解其内容(签到领取)。对于新制定并确定执行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保留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工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此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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