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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英国容量统一了吗其实在伊丽莎白一世之前,曾经有好几位英王试图统一度量衡。
1197年,“狮心王”理查一世颁布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度量衡法令, 规定“全英格兰的所有度量衡都应使用同一标准”。
1215年,理查一世的弟弟“无地王”约翰被迫签署《自由大宪章》,该宪章规定:“全国应有统一之度量衡。酒类、烈性麦酒与谷物之量器,以伦敦夸脱为标准;染色布、土布、锁子甲布之宽度,以织边内之两码为标准;其他衡器亦如量器之规定。”
爱德华三世
从1312年到1377年,爱德华三世在位期间,先后颁布《进口衣装条例》、《羊毛条例》、《葡萄酒条例》、《鲱鱼条例》、《腌鱼条例》、《家禽条例》,以及1389年理查德二世颁布《土地丈量标准条例》、《甘草、燕麦和家用面包条例》,都在重申《自由大宪章》的基础上,对全国度量衡的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
从1422年到1471年,亨利六世在位时,英国政府制造出一大批标准的度量衡器具,分别交给各地的市长和警察保管,当交易双方在度量衡上有分歧时,可以向官方求助,用标准器具来裁决。
不过,裁决是需要付费的,双方交易根据商品的大小、轻重和贵重程度,向官方支付0.25便士到1便士不等的裁决费。
从1509年到1547年,亨利八世在位时,英国政府开始强令地方官为民间度量衡器具加盖印记,凡是跟官方标准相差太多的尺子、天平和容器,强制退出市场,不许继续使用。
英国国王亨利八世
从1558年到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时,英国政府开始在各地市场上专设“市场监督员”这个职位,让市场监督员们控制物价、检查度量衡。
但是,无论是伊丽莎白一世,还是其他英王,都没有做到真正统一英国的度量衡,甚至连容量单位都没有统一。
最典型的表现是,各行业的容量标准不一样,同样是1加仑,量红酒的加仑就跟量啤酒的加仑有区别,量啤酒的加仑又跟量黄油的加仑有区别,量黄油的加仑则跟量谷物的加仑有很大区别。假如说1加仑红酒有4000毫升,那么1加仑大麦至少会有4500毫升。其他的容量单位,像夸脱、品脱、配克、蒲式耳等也是如此,称量液体商品的量器总是比称量固体商品的量器要小一些,结果就在英国和英国殖民地形成了“干量”和“液量”这两套标准。
英国容量单位的统一,其实是在1824年才完成的。在那一年,英国政府再次颁布度量衡法令,废除“干量”和“液量”,统一采用“英制”容量,然后才形成这样一套沿用至今的容量单位:
原先的一些容量单位,例如坎宁、波特尔、大杯、杰克、小杯,从此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