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内高校毕业的学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在省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按在职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一)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外的:需提供报到证原件、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函、毕业院校出具的改派申请三份材料办理;
(二)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内的:
1、单位是国企: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申请函”、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到省中心办理;
2、单位是私企:企业在我市工商局注册(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由市就业局开具“接收函”到省中心办理改派,需提供“接收函”与报到证两份材料办理;
3、单位是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到证四份材料;
4、单位是机关行政单位:首先咨询单位是否需要换发省内介绍信,确实需要办理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报到证三份材料到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