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同志教育教学工作量的证明兹有我校教师XXX,自担任小学X级职称以来,教育教学工作量如下:
1、2011-2012学年,任教班级:四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2、2012-2013学年,任教班级:三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3、2013-2014学年,任教班级:四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4、2014-2015学年,任教班级:三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5、2015-2016学年,任教班级:四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6、2016-2017学年,任教班级:三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7、2017-2018学年,任教班级:四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8、2018-2019学年,任教班级:三年级语文兼班主任480学时
特此证明! 夏邑县xxx学校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