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婚”字还含有时间概念,是指黄昏时分。除了《说文解字》外,东汉儒学大师郑玄在《仪礼疏》中对“婚”字的解释是:“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在远古时期,一个男子在其部落其他男子组成的“抢亲团”帮助下,趁着傍晚时分的暮色做掩护,设法将另一部落的一个女子抢走,并带到自己所住的山洞里,举行“洞房火烛夜”等成亲仪式。这种抢亲婚娶的风俗,甚至一直沿续了几千年,就连至今还有此遗留下来的影子,比如闹洞房、有些地方的傍晚迎亲、哭嫁等等。
有趣的是,在古代民间还流传过一种开玩笑式的说法,说对于男子及其家庭来说,婚娶是件大喜事,而对于女子以及家庭来说,“婚”就表示“昏了头了”。女方的家人把女儿含辛茹苦地养大成人,然后却嫁给了夫家,让她去给夫家生儿育女,伺候公婆,操持家务,所生的孩子还要随夫家的姓,甚至过去自己都要冠上丈夫的姓,如张李氏、吴高氏等等,因此女子真是“昏头了”,如果头脑清醒,就不会干这样“糟糕的傻事”了。其实不然,这不过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男女不平等的产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