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三部诗集的名字就可以感觉得到,余秀华的诗歌有一种不一样的美。
它或是朴实,或是温婉,亦或是悲凉。她的诗歌肯定有着不同于其他诗人的地方。
她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自序中写到:“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层的爱,以至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
而余秀华的宿命就是诗歌,她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失落着。正如她所说,诗歌把我生命所有的情绪都联系起来了。
余秀华的宿命是诗歌,诗歌呈现着一个不完美的她,也隐匿着一个不完美的她。
因为余秀华是脑瘫,写起字来非常吃力,要写很长的文字非常麻烦,所以一开始只是写短短的几个字,而这种形式最接近诗歌。
我能感受到她把这些短短的文字写出来之后的心情,那是多么的快乐。
她的生命和世界有了连接,她的生活可以通过文字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呈现出来,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激动的事情。
她说:“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诗歌既是她的归宿也是她的武器,她用诗歌和命运做着抗争。
余秀华爱着诗歌,即使诗歌是她唯一的武器,但她也舍不得拿诗歌来抵抗这污浊的社会。
对她来说,诗歌是一片净土。诗歌也一直在清洁她,悲悯她。
诗歌对她而言是一种内心的感动,她从来没想过诗歌应该怎么写,写什么。
但当有事物触动了她,温暖了她,或者让她真正伤心了,担心了。诗歌便自然而然地从她的内心流露了出来。
余秀华是一个残疾人,并且残疾得很明显。一个社会的健全度一部分体现在对残疾人的宽容度。
余秀华认为只要她认真地活着,她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
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诗歌充当了她的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