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南省采用“3 3”高考方案,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等6个学科试题,均海南省自主命题。
除了海南省高考总分为900分,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考总分均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选考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类型三:使用全国甲卷的省、市、自治区
使用全国甲卷的省、市、自治区,分别是:云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等,共有3个。这3个省、市、自治区仍然使用“3 文科综合”和“3 理科综合”老高考方案。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仍然使用全国甲卷。
使用全国甲卷的省、市、自治区,语文、数学、外语等3个学科,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高考总分为750分。
类型四:使用全国乙卷的省、市、自治区
使用全国乙卷的省、市、自治区,分别是: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共有7个。
其中,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科综合”采用新教材、老高考的模式。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高考总分是750分。
类型五:全部自主命题的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采用“3 3”高考模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全部由所在市自主命题。
其中,北京市、天津市的高考总分是750分。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的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选考科目,均为100分。
上海市高考总分为660分。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生其他自主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门满分均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