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全碑》(东汉时期)狭义的碑是指东汉以后,立于纪念地、建筑或者墓前,刻镌文字的长方形石头。我们学书法所理解的碑,大部分说的是前者广义上的理解,也就是指一切刻有文字的(除刻帖之外)石刻的总称。二、帖,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帛书也”古人把写在竹、木片上的字,称之为简牍;
长沙简牍博物馆陈列的简牍
书写在丝织品上的字迹称之为帖。
由于帖最早是指写了字的奏事的小纸片,一般指字条、请帖、庚帖之类,因此凡是小的篇幅书迹,过去都称作帖。后汉开始呢,书法艺术得到整个社会的重视,很多士大夫习惯于把书家信札作为珍藏起来研习,也称为帖。自北宋,刻帖之风开始盛行,人们把帖刻与木板、石头之上,名之曰丛帖、汇帖或集帖。从木板、石头上拓下来的拓本,为便于学习欣赏、装裱称册,也称之为帖。
拓碑清末以后摄影技术传入国内,凡镌刻、手写一切书法文字,一经影印装订成册、都称之为帖。
"碑"的称谓最早起于汉。据清代《说文》学家王筠的考证,最早的碑有三种用途,即,宫中之碑,竖立于宫前以测日影;祠庙之碑,立于宗庙中以栓牲畜;墓冢之碑,天子、诸侯和大夫下葬时用于牵引棺木入墓穴。由于这些实用的目的,最早的三种碑上都是没有文字图案的。其中最后一种原来用木头制成,后改用石头,而它却正是后代所谓碑的真正祖先。最后一种碑既然是为下葬所设,后来就在碑石上书写以至镌刻死者的功德,以使之流传于后世,于是发展成后来有文字的碑。
"帖"最早指书写在帛或纸上的墨迹原作。后来写得优秀的墨迹难以广传,于是把它们刻在木头、石头上,可以多次拓制,广为流传,这样,就把刻于木石上的这些原来的墨迹作品及其拓本统称"帖"。
刻碑盛行于东汉,到了魏晋南北朝,由于某些时候朝廷明令禁碑,碑石缩小,且放于墓室之中,于是形成了墓志。
认真概括起来,碑帖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制作目的不同 最初的碑没有文字,后来为托顽金之坚以期永垂后世,在碑上增加了文字,并且从最初的随意刻划到庄重严整,一丝不苟,其主要目的是追述世系、记叙生平、歌功颂德,而不是传扬书法,所以书者可以是名家,也可以不是名家。唐以前的碑碣多不署书者姓名,可以看出碑是重内容而轻书写的。刻帖的目的是传播书法,是为书法研习者提供历代名家法书的复制品,所以,书法的优劣是它的选择标准。只要是名家的书作精品,即便是只言片语的一张便条,也照样收入,很少顾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