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学代码后两位;第9—12 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 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 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68—历史、政治,69—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第11—14 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 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选修科目组代码; 第9—11 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 位为考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体检时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的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获取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志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以及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