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资产归属,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归属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5-21 07:14:53

1、专项债投资的项目应该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那么保障性安居工程里,棚户区改造(或者其他)的新建安置房也属于国有资产吗?安置房的产权应该归属被征收人。这个要怎么理解呢?

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大家看过问题后,觉得矛盾在哪里?

专项债投资的项目应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安置房如果申请了专项债,要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建设好的安置房也住进去了一批又一批的安置住户,产权属于这些被征收人。

这两句话都没有错。问题在于这中间少考虑了一个环节。

我们代入情景去还原一个棚户区改造的流程。

某市某区有一个城中村(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房子是七八年代建设的,现在评估为危房。当地政府决定把这片拆除重建,让住建局牵头来做。

住建局开始推进这件事,把这个片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并立项为XX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一步,就是实行征拆,将这片地方的土地所有权从被征收人手里拿回来变为国有土地。虽然是具有强制意义的征收,但同时也是一笔交易,当地政府应该要有偿从被征收人手里拿回来。

棚改项目的有偿实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化安置,给被征收人一笔钱,安置房建设好以后可以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购买安置房;一种是实物安置,安置房建设好以后,直接按照直接地约定分配给你。

这两种本质上都一样,只是形式上不一样。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来例。

第二步,支付补偿款。政府部门支付给被征收人一笔补偿款,把土地所有权以及地上建筑物都买了回来。这个时候起,土地及地上建的任何东西都属于政府的。如果是国企主导来做,结果也是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都属于国有企业。

第三步,建设安置房。住建局或者国企开始动工,建设安置房,建设好以后,这些被征收人就拿着之前的补偿款,来购买安置房。这时候,安置房的产权通过购买交易又转移到了被征收人。

这过程中,安置房从建设期到销售出去之前肯定是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那销售出去之后呢?

销售出去后,房屋产权转到被征收人名下后,安置房就不属于国有资产了,不能进资产负债表。但因为还有专项债券没还,需要视同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就是在债券层面登记一下有这么一个项目,主要是为了后续有序还款的需要。

通常棚改项目以短期的5年债券期限居多,建设期就占用了2-3年的时间,如果征拆不顺利可能还需要更长时间。所以“视同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时期不会很长。

2、同一个项目第二、第三批次发行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同一个项目,不管是第几次发行,项目单位需要的那一套发行材料都一样,即《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三件套。

只是最新发行的一次要在以往材料的基础上更新债券信息及项目信息。

3、项目总投资会包含建设期利息,但专项债资金用途不能偿还利息支出,建设期的利息是不是应该财政预算支出?如果让城投支出,城投只能是由自有资金承担,这样就政企不分了,而且,专项债资金的利息收入归财政,对应支出也应归财政。这样理解对吗?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是城投的自有资金支付了建设期利息。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

一个项目的融资方式有很多种,城投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以找银行贷款等等,

其他的债券品种,大家使用起来好像没那么多烦心事,因为发行人和使用人始终是一个,就不会纠结这钱该你还是我出。

但专项债券非常特殊,政府作为债券发行人,而使用人可以是企业,发行人和使用人的分离就导致专项债在实务中存在很多争议的问题。

我们之前说过,专项债的利息收入应该归政府,因为政府是债券发行人,拥有资金所有权。

专项债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应该一一对应吗?在发行人和使用人不变的情况下应该对应,而在发行人和使用人分离的情况下,就要按照资金使用和资金偿还的角度来看了。

发行人把资金给了“使用人的项目”使用,按照专项债的定义,“使用人的项目”有资金偿还的义务,这资金除了本金还有利息。

因此,使用专项债的项目应该要偿还本金和利息,项目怎么偿还?靠运营期的项目运营收入。如果项目还处于建设期还没有运营收益,怎么办?

那就由项目的资本金来偿还,这资本金可能是财政部门投入的,也可能是城投公司投入的。偿还建设期利息的是项目层面的资本金(自有资金)。

如果实务中由城投公司偿还了建设期利息,记得把这部分资金记为项目的资本金,对应项目的一部分权益,不是白白花的钱。

对于专项债的分析,记得回归到项目层面。

4、据您所知,备案类项目获得专项债支持的多不多?

全国来看整体不多。

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在《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之基础理论知识》提到了,有些地方的财政部门有顾虑,认为在企业投资项目中政府没有出资责任,没有合适的方式将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给到企业投资项目。

另一个原因就是当地财政还要考虑值不值得。因为专项债给到国企项目是以“投资补助”的方式,而投资补助是一种无偿的补助,即不享受资产权益。虽然企业的项目拿了专项债券后在存续期间有偿还本息的义务,而偿还完成之后就要完全属于企业了。

这也是当地财政要考虑的问题,所以专项债即使支持企业投资项目,也一定会是全资国有企业。

5、专项债做资本金和不做资本金的结果都是国企资产,有什么区别?

专项债做项目资本金和不做项目资本金的结果都是国企资产,但做了项目资本金,就可以找银行贷款了。

项目资本金原则上不得是债务性的资金,因此一家企业想对外融资筹得资本金其实很难,而银行贷款往往会要求企业出具相应比例的资本金,有点环环相扣的味道。

实务中,能够解决资本金的来源,那是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6、我想有偿求一篇专项债申请的全过程指导资料,是否有类似的?

关于专项债的学习内容都在“老盐蛋炒饭”公众号里了,像《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之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文中的链接,就涵盖了大部分重要的内容。

接下来,我还会推出《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之基础理论(进阶版)》及《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实操指导》,这些内容只要认真阅读,基本够用了。

专项债资产归属,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归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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