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他人说谎和他人欺骗(人际欺骗)的哲学讨论核心的问题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问题是定义性或概念性问题。它们包括如何定义说谎、如何定义欺骗,以及说谎是否总是欺骗的一种形式等问题。
第二类问题是规范性问题,尤其是道德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说谎和欺骗在道德上是可否定的错误,还是不可否定的错误。
说谎在道德上是否比欺骗更糟糕;如果说谎和欺骗在道德上是可否定的错误,那么它们在某些场合在道德上是可有可无的,还是有时在道德上是强制性的。
说谎的传统定义
对他人说谎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字典中对 "撒谎 "的定义是 "以欺骗为目的做出虚假陈述",但这个定义存在许多问题。
它既过于狭隘,因为它要求虚假,又过于宽泛,因为它允许对陈述内容以外的事情撒谎,也允许对被认为,在偷听但没有被提及的人撒谎。
最广为接受的谎言定义如下: "谎言是一个不相信的人,为了让别人相信而做出的陈述"。
谎言是做出一个相信是假的陈述,目的是让别人把它当成真的。
然而,这一定义并没有明确指出对象。
它可以重述如下:
(L1) 撒谎 =df 向他人做出相信的虚假陈述,意图让对方相信该陈述为真。
L1 是谎言的传统定义。
根据 L1,说谎至少有四个必要条件。首先,说谎要求一个人做出陈述(陈述条件)。
其次,说谎要求当事人相信陈述是假的;也就是说,说谎要求陈述是不真实的(不真实条件)。
第三,说谎要求对他人做出不真实的陈述(收信人条件)。
第四,说谎者必须打算让他人相信不真实的陈述是真实的(欺骗对象的意图条件)。
在对 L1 提出反对意见和考虑其他定义之前,需要先解释这四个必要条件。
陈述条件
根据陈述条件,说谎要求一个人做出陈述。
发表声明需要使用常规标志或符号。常规符号,如洗手间门上的 "WOMEN",与自然或因果符号或指数(如进出洗手间的女性),以及通过相似性或图标(如洗手间门上的三角裙人物)来表示的符号是相对立的。
因此,发表声明需要使用语言。人们普遍接受的 "发表声明 "的定义如下: "x 向 y 陈述 p =df ,(1) x 相信有一个表达式 E 和一种语言 L,这样 E 在 L 中的标准用法之一就是表达命题 p。
(2) x 说出 E 的意图是让 y 相信他 ,x 打算以这种标准用法说出 E。
一个人可以使用手语、烟雾信号、摩尔斯电码、信号旗等等,也可以通过特定的肢体动作(例如,点头回答问题)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因此,通过这些手段撒谎是可能的。
如果说一个人戴假发、假笑、跛脚等并不是在做陈述,那么一个人做这些事情,就不可能是在说谎。
如果说一个人没有结婚却戴着结婚戒指,或者没有当警察却穿着警服,并不是在做陈述,那么他做这些事情就不可能是在说谎。
如果一个人不说陈述句,而是骂人,或者说感叹词,或者发出命令或劝告,或者提问,或者说 "你好",那么,如果承认他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是在陈述,那么他做这些事情就不可能是在撒谎。
一个讽刺性的陈述,或作为笑话一部分的陈述,或演员在表演时的陈述,或小说中的陈述,仍然是一个陈述。
更正式地说,L1 的陈述条件服从以下三个约束条件:
如果 x 发表了一个声明,这并不意味着 x 相信该声明为真;
如果 x 发表声明,这并不意味着 x 打算让听众相信声明为真;
如果 x 发表声明,这并不意味着 x 打算让她的听众相信 x 相信声明为真。
陈述条件应区别于另一个假定的说谎必要条件,即作出断言的条件。
根据 L1,断言条件不是说谎的必要条件。
例如,如果胡关外没有女朋友,但他希望别人相信他有女朋友,在回答他的朋友大壮(大壮认为胡关外在偷偷约会某人)的问题时,他说了一句具有讽刺意味的话 "是的,没错,我有女朋友",目的是让大壮相信他确实有女朋友,那么根据 L1,这种 "讽刺性谎言 "就是谎言,尽管它不是断言。
根据陈述条件,不作陈述是不可能说谎的。所谓的 "不作为谎言"(或 "被动谎言")不是谎言。
所有的谎言都是不作为谎言。一个人可以通过保持 "沉默 "来说谎,如果 "沉默 "是事先与他人达成一致的信号,相当于发表声明的话。
然而 , 这样的谎言并不是,不 作 出 声明的谎言‛。 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心陈述也是陈述,如果同时满足其他条件,也可以是 "内心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