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生花创作挑战#
于光远先生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词,还是我和党内的大笔杆子胡乔木在一次争执中,首先提出的呢。”
“那是在理论务虚会上,有人提出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还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是一种过渡性质的形态。但当时胡乔木认为这种观点是在否定社会主义。我说人家并没有否定社会主义,只是说是一个过渡性的阶段,结果我们两个人争执起来。最后我说:最低限度也应该承认,我们现在所处的,是社会主义的低级阶段。初级阶段,是从这低级阶段演变来的,在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被写进了第33条。”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33条是这样写的:“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在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初级阶段的说法还处在陪衬的地位,但概念是明确的。在起草讨论党的十二大报告时,于光远先生又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说法,胡耀邦听了,马上表态说:“写上,写上。”
于是,十二大报告中,有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的正面论述。直到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才得到初步的阐发……
注:摘自今日头条产品“蕃茄畅听”有声书《我亲历的中南海往事》之《于光远:中共秀才们的那些事》。参见以下图片:
2023年10月30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