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觅食队没有领导者。工蚁的先头部队前后跑动,平均速度约为每秒4厘米。在先头部队的那些蚂蚁先是前进一段距离,后再斜返回进入后面队伍,以让出路供其他先头部队前进。这些觅食者的各队伍,很像躺在地面上的一根根的粗黑绳,实际上是一条条由蚂蚁构成的劫持队。以每小时20米前进的先头部队,在它们的所经之处吞没了地面上的所有植物和低矮植物,搜集和捕*了几乎其他所有昆虫、蛇甚至别的未逃脱的大型动物(偶尔还包括未被照顾好的婴儿)。数小时后,部队反向而动,进入自家地下巢。
对东非行军蚁而言,这个集群才是个体,也叫超个体,这是我们了解蚂蚁的时候必须了解的一个单位。这个社会的诞生其实是超个体的诞生,蚂蚁的集群实际上是一个有机体而不只是一个有机体的类似物。集群作为一个单位,具有诸如大小、行为和组织的特定特性,而这些特性可从集群传递到集群、从一代传递到下一代。在集群这一超个体中,蚁后是繁殖器官,工蚁支撑着脑、心脏、肠子和其他一些组织。集群成员间的液体食物交换过程相当于血液和淋巴循环。
蚂蚁,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
科学家们可以根据来自发育生物学和动物社会研究这两方面的相互吻合的信息,以揭示生物组织的一般原理。有机体水平的关键过程是形态发生,通过形态发生的各步骤,细胞改变其形状和化学成分,然后构建成有机体。下一个水平的关键过程是建立社会,其间经过若干步骤,各有机体(个体)在职别和行为上发生改变而构成了社会。
生物学普遍感兴趣的问题是形态发生和建立社会的相似性,即寻找它们类似的共同法则和规划系统的一些共同原理。这些共同原理在一定程度上都可得到明确定义,所以它们可作为普通生物学长期探讨的规律。
蚂蚁如此渺小的生物是怎么被我们看到社会的形状的呢?这一切都是博尔特·霍尔多布勒与爱德华·威尔逊的工作内容。
1969年秋天,霍尔多布勒作为访问学者,敲响了哈佛大学威尔逊办公室的门。虽然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两个出生在不同民族、代表着科学的两个学科的人,在联合后很快就会对蚂蚁集群和其他复杂动物的社会有更好的理解。
当他们开始谈论建立这一新学科和研究议程时,威尔逊40岁,是哈佛大学教授;霍尔多布勒33岁,是法兰克福大学讲师,正在美国休假。霍尔多布勒在返回法兰克福并从事教学3年后,受邀任职哈佛大学教授。
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科学是一种文化,它真正超越了民族差异,把不同的特质差异融合成整体的知识体,以便简单而雅致地表达,且通常能作为真理让大众接受。他们进入这一领域的原因,明显不同于科学的传统路线,都是凭借童年时期对研究昆虫的共同兴趣和在成年心智发育的关键期得到成年人的激励而进入的。简言之,在童年和喜欢捉弄昆虫的阶段,大人们没有禁止他们这样做。特别是威尔逊,他在幼年时,就已经确立了自己一生的志业。
1945年,威尔逊从其家乡莫比尔移居到迪凯特,这是亚拉巴马州北部一座以斯蒂芬·迪凯特命名的城市。威尔逊在16岁时被朋友称为“昆虫”或“蛇”。他认为,应该为自己的未来做些准备了。当他从美国童子军校毕业时,已具有最高级童子军的军衔了,告别了过去只抓蛇、观鸟并与女孩缠绵的时代(不管怎样,曾经是)之后,他首先要仔细规划一下自己未来的昆虫学事业。
1946年秋,威尔逊进入了塔斯卡卢萨市的亚拉巴马大学。入学几天后,他拿着收集到的蚂蚁去求见生物系系主任,他心想,对一个新生来说,以这样的方式申述自己的专业计划,并以野外调查作为本科学习一部分的开始,应该是正常的,或者至少不是莽撞的。系主任和生物系其他教授确实没有取笑他,也没有让他离开,他们亲切地接待了这位17岁的学生。他们为他提供了实验室,配备了显微镜,并经常给予温暖的鼓励,还带他到塔斯卡卢萨周围的自然生境进行野外调查,并耐心地听取他对蚂蚁行为的解释。
这一轻松的支持氛围就这样明确地形成了。如果当初威尔逊去了哈佛大学,也就是他现在执教的大学,与毕业于优秀中学的佼佼者集聚,那么结果可能就与此不同了。但也许不会,因为哈佛大学有许多怪生境,可使怪才顺风顺水。
1950年,威尔逊到田纳西大学开始攻读哲学博士学位。他毕业后可能会留在那里,因为美国南方各州内丰富的蚂蚁(动物)群在世界上也是驰名的。但是,他已接到了一个来自远方的良师益友威廉·布朗的邀请,前往哈佛大学开展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