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由不同的历史学家撰写的,又被封建朝廷列入正史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
“二十四史”以本纪、列传、表、志等形式,纵横交错、脉络贯通地记载了各个朝代的历史概貌;同时又以中国历代王朝的兴亡更替为框架,反映了中国错综复杂的历史进程,规模巨大、卷帙浩繁。正是有“二十四史”的存在,使得我们中华民族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近四千年连贯、完整历史记载的国家,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荣并值得进一步发扬光大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
那么,“二十四史”具体指哪二十四部史书呢?
三国时期,“三史”就已经出现。当时的三史通常指《史记》(西汉·司马迁)、《汉书》(东汉·班固)和东汉刘珍等编撰的《东观汉记》。后来,南朝宋·范晔的《后汉书》出现,取代《东观汉记》,成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西晋·陈寿的《三国志》,就有了“前四史”的说法。
到了唐朝,官修南北朝八史:《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徵等)和《晋书》(唐·房玄龄等),再加上之前的“前四史”,就出现了“十三代史”的说法。
时间过渡到宋代,在“十三代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共十七部,形成了“十七史”的说法。
明代又增加四史:《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了《明史》(清·张廷玉等),加上先前的“二十一史”,总名为“二十二史”。后来又加了《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成为“二十三史”。而在编撰《四库全书》的过程中,学者又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经乾隆皇帝钦定,也列入正史,合称“钦定二十四史”。
至此,“二十四史”正式“出炉”,共三千二百四十九卷,约有四千万字。“二十四史”记事从第一部《史记》记叙传说中的黄帝起,到最后一部《明史》记叙到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止,前后历时四千多年,涵盖我国古代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内容,而且还曲折地反映了社会的阶级斗争和人民的一部分真实生活情况,可以说是中国的一部比较完整、系统的“编年大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