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部门单位、道德模范、广大市民朋友:
“垃圾分类一小步,健康文明一大步”。青城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推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各部门单位、道德模范、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行动,做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做到主动分、习惯分、准确分,坚决杜绝随手乱扔垃圾的行为。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宣传引导居民群众遵循生活垃圾“四分类”规则,准确地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并准确投放至垃圾分类收集箱。
二、响应号召,争当垃圾分类的排头兵。全市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要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关注、支持、践行垃圾分类。主动参与社区的各项垃圾分类活动,如废旧电器、废旧衣物、废旧书籍、废旧报纸等物品回收处置、交换捐赠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率先垂范,做垃圾分类的引领者。全市各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级文明单位要号召广大党员志愿者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准确规范投放,带头践行绿色办公、低碳消费,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同时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分类技知识,让垃圾分类走进千家万户,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四、齐心协力,做垃圾分类的先锋队。全市各级文明校园要带头行动,在教学楼内、外设置分类垃圾桶供师生投放垃圾分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告示海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班级系列活动,举办垃圾分类讲座,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示范作用,提升全体师生的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变废为宝,人人有责。推行垃圾分类,对于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共担一份责、同尽一份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细节做起,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可为的“举手之劳”,共同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美好的最美青城。
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