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违规招生、违规转学,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通过考试选拔生源;高中学生若借读,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将会受到质疑。7月20日,太原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要求。
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太原市小学就读且有太原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不得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剩余招生计划不再补招。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掐尖、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考生未参加2022年度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普通高中严禁跨设区的市招生。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不予转学。
我省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高考将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方式,学生若存在借读行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将会受到质疑,直接影响学生高考报名和录取等,由此造成的一系列严重后果,将由学生本人和相关学校承担。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不得擅自同意借读、空挂学籍等行为,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更不得与中职学校联合招收普高学生后为其注册中职学籍,套取国家资金,一经查实,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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