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如果企业“*及出资信息”栏中无相关信息,我们还可以通过查询”企业年报信息“栏中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来获取企业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企业年报中的”*及出资信息“作为必须公示项必须对外披露,可供社会公众查询。
三、担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实收资本信息不准确怎么办?
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
1、向社会公示实收资本是企业的义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一)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四、认缴制下的实收资本可以一直小于注册资本吗?
有些投资者认为:认缴就是可以不缴纳出资,反正不需要实缴,可以将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得极高,以显示公司的实力。这其实是不可取的。
新《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认缴公司的注册资本,意味着*愿意为这家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限额。实缴了公司的注册资本,意味着*已经履行了这部分的责任。认缴未实缴的部分,意味着*还有部分责任没有履行,即相当于*还欠公司的债务的限额。公司在注册时可以不缴纳出资,但最晚应于在公司营业期满时全额缴纳出资的,认缴不能免除*的出资义务。
另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对外负债,公司债权人申请债务人公司*,根据*法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宣布公司债务人*时,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全额缴纳出资,认缴未缴的注册资本部分需要作为公司的清算资产处理,*按照其认缴资本为限承担个人连带的责任。
综上,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的责任范围依然是其认缴的全部资本,“认缴”并不是 “可以不缴”,如果承担不了1个亿的债务,那就不要轻易注册1个亿的注册资本,资本注册还需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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