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取了一个过于宏大的题目。其实今天只是想和大家聊几个道德可能会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例子。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之所以还能够较为平稳的运行,法律和制度的作用只占很少一部分作用,真正起核心作用的,是作为重要非制度补充的道德的力量。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社会的运行其实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竞争,合作,雇佣,结婚,交易等等等等)。是什么能保证这些互动能正常进行下去呢?
比如我找了个对象,准备结婚。那么两张结婚证就能保证我后半辈子生活幸福吗?很明显不行,不然为啥现在离婚率这么高。真正能保证我婚后幸福的是什么呢?配偶的温柔善良,两个人三观的契合以及面对问题双方彼此配合共同面对的勇气和信心等等。这些东西是靠什么支撑的呢?道德。
在往大了说一说。现在人们互动不管是口头承诺,海誓山盟,还是签订合同等等等等,其实都是签订一个契约。但不管是什么契约,都注定是不完全的。契约不可能把互动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到。而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没有契约精神的话,那么这一纸契约也如同一张白纸一样。所以,契约只是辅助的作用,真正在背后支撑的核心力量,是人的道德。。如果社会成员普遍缺乏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即使有再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也难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让我们来看几个例子吧。
导师与学生最近学生举报老师的例子越来越多。人们感慨于导师权力之大以及对学生压榨之残酷以外也想知道是否有什么解决措施。首先我们要明白,为什么导师好像能够毫无成本肆无忌惮的压榨学生呢?答案就是,现在的导师与硕博生之间的契约极度不完全。导师权力极大,而学生处于极度的劣势地位。契约中规定,导师有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责任,学生有辅助导师开展科研工作的义务。但实际上,学生能不能毕业全在导师一念之间,而学生对导师什么都做不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极度不对等。而此时,学校或者学院作为补充契约,本应该起到监督的作用,协助学生能够在这份契约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现实中学院和学校却往往站在导师一边,因为导师很明显对学校更加重要。
如果学生能碰到一个道德水平较高的导师,那么一切好说,但万一这个导师是个人面兽心的货,那一切皆休。为什么我们每年都能看到一些硕博生的惨剧发生呢?就是因为契约的不完全以及导师道德的低下!
索性,现在我们有发达的网络渠道,现在同学们也越来越懂得通过舆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希望那些道德低下的导师能够有所收敛吧。
家长与幼儿园有这么一个故事。幼儿园日常5点左右闭园,那么在这之前,家长就应该来接孩子回家。矛盾的地方在于,家长往往这时候在上班,总有一些赶不过来。所以很多时候幼儿园都必须等到6,7点钟才能把所有孩子送走。
这时候幼儿园园长想了一个馊主意。他说,人都是在激励下采取行动的,既然他们都蹦年按时赶来接孩子,那么我就罚款。谁接孩子迟到就罚他钱。第二天,院长就向所有的家长公布了这条规定。
您猜怎么着?罚钱规定颁布后,家长迟到现象非但没缓解反而越发严重。原因就在于园长没意识到道德的力量。事实上在罚款之前,家长们之所以很多按时赶来或者尽可能早点赶来就在于他们内心的道德感。他们认为让幼儿园推迟闭园很不好意思,很内疚。但是,你突然说要罚款。家长们乐了,愧疚感一下烟消云散。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付钱可以补偿幼儿园推迟闭园的损失了。所以他们就心安理得的迟到了。
更有意思的是,哪怕后来园长意识到问题所在,取消了罚款制度,人们也依旧照常迟到,愧疚感消失不见了。可能就是因为既然幼儿园之前做这个举动,相当于你不仁在前,他们不义在后也正常。
献血与不献血英国著名社会学家蒂特马斯(RichardTitmuss)对公民献血的经典研究:在英国,公民献血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无偿的,没有一分钱报酬;后来,政府为了鼓励更多公民献血就给了一些金钱补偿。但结果是提供金钱补偿之后,献血的人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
原因在哪呢?
公民们一开始献血都是抱着奉献他人,回馈社会的高尚情感。结果你突然拿钱来玷污人们高尚且朴素的奉献精神,人们就不乐意了。因为金钱的出现就代表肮脏的交易,人们单纯的奉献行为一下就变了味儿。所以献血的人就少了。
如此看来有没有发现,道德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老人家的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论》就详细介绍了道德的作用。亚当·斯密认为,人类具有天生的同情心和道德情操,这是人们行为背后的基本动机。他将人们的行为视为受到“观察者”的审视和评判的,这个“观察者”不仅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人们自己对自己的审视。在社会互动中,人们会通过“内在的监督者”来评价自己的行为,并且会受到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影响,从而调节自己的行为。
亚当·斯密强调了道德情操在个人行为和社会秩序中的重要性。他认为,通过道德情操,人们可以理解并与他人产生共鸣,形成社会共同体,并建立起一种基于共享价值观的社会秩序。因此,道德情操不仅是人们个人行为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和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亚当斯密更为人知的著作《国富论》的重点却看似与《道德情操论》极不相关。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强调了分工合作以及人们自利心对于整个社会进步的重要性。他在书中重点阐释了,人们之所以能有面包吃,有屋子住,有木柴烧火,靠的不是人们的道德心,反而是人们自利(不是自私,是对自己有利的心理)的心理。令人好奇且兴奋的一点是,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对周围人以及整个社会都有利的!
看似不相关甚至有些冲突的两部著作实际上相互补充成为解释人们行为以及社会稳定与进步的一套逻辑严谨的体系。真不愧是亚当斯密!
罗嗦的有点多了!
最后想说的就是,自利是没错的,人一定要先爱自己,才有余力去爱别人。
大家都一定要好好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