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
征集南宁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的通知
各消安委成员单位,相关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火灾防控和社会化消防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主管理水平,推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业化、精准化、制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南宁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并公开征集与消防监督工作相关的行业领域的技术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从行业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从事与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宣传培训、智慧消防建设、燃气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监管及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等相关专业工作或研究的人员中遴选。
二、专家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自愿或同意参与支队组织的火灾防控、专项检查、隐患整治、科普宣传以及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的相关消防工作;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本行业领域及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三)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 8 年(含)以上;
(四)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履行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五)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岁(截止 2024 年 2 月 1 日,享受国务院、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六)遵守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前款第(三)项所称的“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人员:1.取得国家相关不分级别或一级注册执业资格;2.取得国家相关二级注册执业资格且取得时间不少于 6 年;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时间不少于 6 年。
国家、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等新兴行业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市消安委办可直接邀请入库。
三、主要任务
专家接受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调派,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参与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出具专家检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二)参与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专家团队“体检式”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专项督导等工作;
(三)参与“双随机”消防监督抽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四)参与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及验收工作。
(五)参与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论证和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提出解决方案;
(六)参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复杂或疑难技术问题的重大火灾隐患的专家论证;
(七)参与火灾防控领域重点、难点课题调研、消防法律法规制定,为消防工作决策部署提供理论支撑;
(八)参与消防法制宣传培训、消防管理研讨会商、消防监督业务培训,为火灾防控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推荐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专家可自愿报名。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南宁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自荐不需盖章)连同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PDF格式扫描件,于2024年2月1日前发送至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邮箱:1492088683@qq.com。
(二)审核。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专家,按照专家条件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择优原则拟定专家库名单
(三)公示。对拟定的专家库名单按程序公示、报批,符合条件的人选,聘用为南宁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成员,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有关标准给予工作补贴。
附件:南宁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南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黎承,电话:0771-275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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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小梅
来源:南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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