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在1996年联合发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确立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文件的陆续颁布与实施,确立了我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体系框架。
(一)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从1997年试点考试至今,每年均举行一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除1999年停考外)。自2018年起设立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1.报考条件
(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两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4个专业类别,即: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3.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二)注册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规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三)执业
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査,加强行业自律。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
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有: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2)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4)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5)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6)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7)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2.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1)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的编制。
(2)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
(3)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造价工程师应在本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签章,并承担相应责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