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可以百度看全文,本人摘抄书中最后几页)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对于乔布斯来说,一体化的理念事关对错。“我们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全部的体验负责,而不是去做别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为人提供服务,“人们在忙着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的。他们的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样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这种理念有时会跟苹果的短期商业利益发生冲突。但是在一个充斥着低劣设备、杂牌软件、难以预测的错谟信息和恼人的用户界面的世界里,这种理念带来了以迷人的用户体验为特征的非凡产品。使用一款苹果产品可以像走在乔布斯喜爱的京都禅意花园里一样,让人肃然起敬,而这两种体验都不是通过崇尚开放或百花齐放来实现的。落在一个控制狂手里的有时候感觉也不错。
乔布斯的极致还表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如果他开始做某件事——麦金塔早期的用户界面,iPod和iPhone的设计,把音乐公司引进iTunes商店——他就会非常专注。但是如果他不想处理某件事——法律纠纷,业务事项,他的癌症诊断,某件家事——则会坚决地忽视它。那种专注使他能够说不。他只保留几个核心产品,砍掉一切其他业务,让苹果回到正轨。他剔除按键让电子设备简单化,剔除功能让软件简单化,剔除选项让界面简单化。他把这种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禅修增强了他对直觉的信赖,教他如何过滤掉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养出了一种基于至简主义的审美观。
遗憾的是,禅修未能使他产生一种禅意的平静或内心的平和,而这一缺憾也是他遗产的一部分。他常常深深地纠结和不耐烦,这些个性他也无意掩饰。大部分人在大脑与嘴巴之间都有个调节器,可以调整他们粗野的想法和易怒的冲动。乔布斯可不是。他很看重自己残酷诚实的一面。“我的责任是当事情搞砸了的时候说实话而不是粉饰太平。”他说。这一点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但也使他有时候,用技术词汇来说,像个浑蛋。
其实乔布斯人格中令人不快的一面并非必要。那对他的阻碍大于帮助。但有时候那确实能达到某种目的。礼貌圆滑、会小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数十名被乔布斯辱骂得最厉害的同事在讲述他们冗长的悲惨故事时,最后都会说,他使他们做到了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情。!!!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被传为美谈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他欣赏图形界面的威力,就以施乐无法做到的方式设计了Mac;他领会了把1000首歌装进口袋的快乐,就以索尼尽其全部资产和传承都无法成就的方式创造了iPod。有些领导者通过统揽全局去推进创新,有些是通过把握细节。乔布斯两者兼顾,不懈地努力。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一个又一个产业:
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企业管理者,一个世纪以后他一定还会被人们铭记。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时代,他超越众人,创造了极具创新性的产品,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既让人不安又令人振奋,而他借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在艺术与科技的交 汇处成长得最茁壮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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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①
传记作者理应是为传记作结语的人,但这是史蒂夫·乔布斯的传记。尽管他没有把他那传奇般的控制欲强加于这个项目,但我如果不让他最后说几句话就这样把他推上历史的舞台,我怀疑自己无法准确地传达出他的那种感觉——他在任何情况下展现自我的那种方式。
在我们交 谈的过程中,他屡次谈到他希望自己留下什么样的遗产。以下就是那些想法,是他自己的话:
本人解释——(他的话就是他的发心,以及他看商业问题的思维角度)。!!!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
本人解释——(卖初始产品,重视销售且重视合理价格,才能产生利润,才有钱开发新品。
重视合理价格:像以前长虹电视那样的超低价倾销销售模式,也许可暂时垄断市场,但是超低价意味着没有足够的利润,也就没能力开发新品。那其它公司融资,再开发新品,就可打败长虹。目前与长虹同期的品牌产品仍在发展,而长虹却消失殆尽。
研发新产品和销售应该良性循环,让公司的发展螺旋式上升。如果只做销售,就是直线上升,但一定有停滞那一天)。
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
本人解释——(斯卡利是苹果副总,原百事可乐总裁,善于销售,且是只重视销售而非重视产品的人。请看《做个值钱的公司,还是做个赚钱的公司》。
上文提到“产品和销售要良性循环”,说明应二者兼顾,疏一不可)。
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 ·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 集。我喜欢那个交 集。那里有秤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 。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产品需要科学和人文相结合)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微软。我想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芊果和谷歌——芊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臝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前文提到斯卡利本末倒置)。
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拫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样你才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残暴,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总是证明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 感觉。或者我会说“上帝,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婆罗门语和华丽词汇,但是我不了解那种方式,因为我是來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肯定很艰难。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 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仵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贯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
乔布斯有一句观点被广泛传播“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有落到纸面的东西。”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的99%的消费者都不如乔布斯本人明智,但这句话还是让我很不舒服。这话总让我觉得乔布斯改变人类只是为了满足自我的控制欲,乔布斯是为自己设计产品,不能满足乔布斯需要的产品,不能达到乔布斯的审美要求的设计师、工程师,全都是“蠢货”,达到了,你就是天才,没有第三种情况。乔布斯是个二元论者,你要么是蠢货,要么是天才,没有中间地带,我一直很好奇乔布斯内心深处是如何看待人云亦云追随潮流的疯狂果粉,他们是天才还是蠢货?
事实上,乔布斯自己也很矛盾,他极度愤怒任何人抄袭苹果(也包括皮克斯)的创意,但他又被认为是抄袭灵感的大师(乔布斯名言:优秀者剽窃,伟大者模仿),他经常把别人说过的创意当做自己的 创意说出来,更别提他对施乐使的手段。他对员工极尽激励之能事,但是对看起来无用的员工,他又极度冷酷无情,不给股票不给补偿不给一句话安慰就可以请别人扫地出门。
所有成功在乔布斯身边生存下来的人,都是知道如何平衡他的正面激励和负面打击,否则,你将遭遇噩梦。(杜云生:激励就是刺激和鼓励。乔布斯人品差,自私自利,我们可学习他的严格要求员工,但是可以“坚定而和善”,可以“物质奖励刺激 鼓励)。
萧伯纳说过一句话:理智的人使自己适应世界,不理智的人想使世界适应自己。
当然这个世界成功消灭了99.9999%不理智的人,这也使得成功生存下来的0.001%的人显得特别宝贵,在乔布斯身边的人,都必须接受一点,在苹果,乔布斯就是世界,理智的人适应世界。(工作必须达到乔布斯提出的要求)
很奇怪的一点就是,我们是那样痛恨一个暴君的统治,但是如果这个暴君转世成商业教主,我们又如此为他着迷,在人类的本性里,是否永远存有一个声音,我们需要一个神来领路?
假如我们失去对自己的意志控制,就一定要选择一个意志最强有力的人来控制我们,是不是这样?
!!!做人低调做事高调这句话,其实也就是这个意思;在自己所坚持的事业和梦想上,一定不能够轻易就做出改变和妥协。如果今天乔布斯是一个事事以和为贵的斯文书生,那么苹果产品的研发一定不会做到这么极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乔布斯的执意个性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他事业上的成功。
我一直记得乔布斯的某个访谈,当时记者问他对于苹果的市值超过微软一事的看法;他以不可置否的语气回答记者:“第一,苹果的市值会不会超过微软这一直不是他和他们公司所关注的事情,他们所关注的只是如何将苹果产品做到更好;第二,苹果的市值会不会超过微软这也不会是消费者选择苹果产品的原因,消费者关注的只有苹果产品够不够好而已。”在我们小的时候,我们总是被灌输要做“第一名”的意识;然而,我们却不是为了成为第一名而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我们所要做的,是将自己的兴趣和梦想做到极致,以此为目标去尽最大努力完成这件事。只要做到极致,“第一名”这个头衔自然而然会随之而来;“第一名”永远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存在于世的意义,因为什么事情而得到这个第一名才是一个人存在于世的意义。
一个眼中只有午餐和男孩的小女生脑子里,永远不会明白乔布斯所做的这一切为这个世界带来了多大的可能性。一个人想法的格局有多大,决定了你的视野会有多大。如果你的梦想是吃得饱穿得暖吃每年能存几千块回老家盖房,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一个打工仔;如果你的梦想是每天朝九晚五无所事事就可以拿个三千块,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一个上班族;如果你的梦想是掌管自己的小公司每年能有几十万几百万收入,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一个小老板;如果你的梦想是将一件事情做到极致最终可以影响一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走向,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下一个穿着普拉达的女魔头和下一个万人景仰的乔布斯。永远不要担心梦想太大这种问题,因为太小的梦想只会限制了你往上走的可能性。站得高才能望得远,梦想这东西,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