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作茧自缚的后果,自我束缚被人发现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10-30 23:13:15

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应当主动配合,可有些人却公然挑衅执法权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最终自食恶果、作茧自缚。

简要案情

近日,弋阳县漆工镇居民李某因违法在野外用火而被漆工镇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罚。李某在被处罚过程中对乡镇执法队不断进行言语辱骂,并且上手推搡,暴力抗拒执法,导致乡镇执法人员从高处跌落造成严重受伤。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面对民警执法,李某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而撒泼打滚,试图以耍赖装病等方式逃避调查。随后,民警依法对李某采取强制传唤。

野外作茧自缚的后果,自我束缚被人发现(1)

经讯问,李某对其暴力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内容来源:弋阳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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