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假如你娶了一妻一妾,你妻子所生的第一个儿子,便是嫡长子。你的妾在你妻子之前生了好几个儿子了都只能算庶出,即便你正妻生的儿子还很年幼,或者笨的要死,那家族中的继承权也是在这个年幼的孩子手上。
这便是古代“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意思。
在这种文化下,长子的儿子便是长孙,长孙同样被寄予了“家族继承”的责任,被视为家族未来的接班人。
《周礼》中已有明确规定,长孙应继承长辈的地位,享有优先权,是家族中最重要的继承人,是家族责任与身份的象征。
意思是不仅长孙和其他孙子有着巨大的优势,就连他的叔叔,自己父亲的弟弟也没有他的权力大。
这点可以参考明代朱元璋一家的故事。朱标是长子,他死后朱元璋将皇位传给了”长孙”朱允炆,而不是传给自己其他的儿子,朱标的弟弟。
而朱允炆其实不算朱标的长子,他有个哥哥叫朱雄英不幸夭折了,这就让朱棣在法理上对朱允炆有一丝质疑,毕竟按照传统朱允炆也不是长子长孙。
如果按传统来说,大儿媳不满也是情有可原。
当然毕竟时代在发展,现在都是一夫一妻制,也没有江山皇位继承,现代社会传统的家族继承制度已经大大弱化。
不仅“嫡子”、“庶子”、“长孙”的定义逐渐变得模糊,就是在家庭在财产分配、长辈照料等方面也没有严格按照传统的这一概念来执行。
如今人人平等,法律也规定只要是儿子、孙子,那都是一视同仁,都有相同的继承权。
如果是大家族,遇到任何事大家伙有商有量把事处理好,才是最关键的。
毕竟家和万事兴,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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