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第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领域被细分为:煤矿安全、金属及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冶金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以及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如果需要增加新的专业领域,将由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决定。
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级别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助理)。
第七条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评定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根据2019年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范围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① 安全生产管理;
② 安全生产技术;
③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④ 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