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被撵走后,贾宝玉就预言以她的性格必死无疑。所以不顾一切买通婆子去见她最后一面。
晴雯被撵前重病在身,知道王夫人饶不过她,便没有活下去的信念。从怡红院出来回到表哥多浑虫家时,已经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了。
贾宝玉去时连水都没人给她倒,蓬头垢面地睡在土炕上,哪里还是当初娇生惯养的模样。
王夫人吩咐将晴雯净身撵出去,此时除了贴身衣物外,也只剩下手腕上戴着的四只银镯。配合她枯瘦如柴的胳膊,越发显得可怜。
但与银镯相比,晴雯还有一样更让人慨叹,也更令贾宝玉不忍。
(第七十七回)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因泣道:“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上罢。”因与他卸下来,塞在枕下。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
晴雯死前做了两件对她来说“出格”的事: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去交给贾宝玉,又和他换了贴身的袄穿上。
原本想着死了以后穿在身上躺在棺材里不寂寞,谁想王夫人狠心竟然吩咐把她火化,直与挫骨扬灰差不多。
晴雯将指甲和袄给了贾宝玉,算是最后的宣示和挑战。告诉怡红院众人,用不光彩的手段把她排挤走没用,贾宝玉还是更向着她。
所以她吩咐贾宝玉:“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也不过这样了”就是又能怎么样呢?还能再告发她,还能再诋毁她什么?反正她人死了,恶名承担了,总要“名副其实”一次。
晴雯的高洁就在于她认为将自己的指甲和贴身的袄给了贾宝玉就算“出格”,试问袭人、麝月、碧痕她们与贾宝玉“偷试”又算什么?
道德标准,每个人都不同,晴雯无疑最高。
需要注意这两根“二寸来长,葱管一般”的指甲,是晴雯的象征,也是晴雯对贾宝玉情意的展现。
晴雯死前将两根指甲交给贾宝玉,让她留在身边,皆因指甲是晴雯真实的延续。
衣服、器物的属性都是身外之物。唯有指甲、头发是父母所给,所谓身子发肤受之父母。
古代男女定情,往往是女儿留下一绺头发,或者留下指甲代替自身。头发一般是活着留情,指甲则往往是死后留情之物。
晴雯将指甲留给贾宝玉,就是与他诀别。指甲更特殊,怡红院内也只有晴雯指甲那么长,更能让贾宝玉睹物思人。
(第五十一回)这里的丫鬟都回避了,有三四个老嬷嬷放下暖阁上的大红绣幔,晴雯从幔中单伸出手去。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得通红的痕迹,便忙回过头来。有一个老嬷嬷忙拿了一块手帕掩了。
晴雯原本手上是三寸来长的两根被金凤花染得通红的指甲,后来生病加上被撵失于保养,才磨损成了二寸多长。
可能有人会问,晴雯为什么要留着那么长的指甲?生活不方便也很难打理。其实留指甲是有原因的。
怡红院的丫头们大多各有职司,从端茶送水到洗漱清洁,这些晴雯都是不做的。
贾母将晴雯赐给贾宝玉,也就替贾宝玉磨墨整理书籍,伺候写字读书,所谓“红袖添香”。
晴雯仗着贾母的安排和贾宝玉宠爱,轻易不干别的事。明明有绝顶的女红手艺,也绝不轻易拿针线。袭人就说她“懒得横针竖针不动”。她对王夫人也说自己不负责伺候贾宝玉,平时最多给贾母做点针线,来借贾母的势。
正因为晴雯什么不干只负责美,才能养成两三寸长的指甲。这也是贾母培养她的主要原因。
贾母认为这些丫头中只有晴雯还能给贾宝玉使唤得,就是说她适合做妾,培养晴雯美的素养。留指甲便是其中一项。
女人留长指甲为美,指套便被创造出来。戴指套呵护指甲并不是清宫才有,而是早已有之。
长长的指甲作用也单一,除了好看便是身份的体现。那时代只有贵族女子才能留指甲,普通人需要劳作是留不住指甲的。
晴雯留长指甲的“特权”,注定她是贾母内定给贾宝玉做妾的。如何不让人嫉妒。
除了长指甲晴雯还有缠足,都是按照贾母培养的标准。当日贾母初见尤二姐看肉皮儿,便拉着手看后再看鸳鸯掀起来裙子露出来的脚。
手和脚是当时人们对女儿的最高审美取向。贾母说“是个齐全的孩子”,说尤二姐符合她的审美标准,晴雯无疑更符合。
晴雯手上留着长长的指甲,护理得如葱管一般,又用金凤仙花染得红彤彤,都是极美的体现。也是她在贾宝玉身边红袖添香增色的意义。
两根长指甲代表了晴雯在怡红院的与众不同,以及贾母对她的教化安排与他人区别,更是日后要为贾府姨娘身为贵族预定名额的彰显。
只可惜“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晴雯过早地暴露出自己的优势且没有对人的防备之心,最终的悲剧也就躲不过去了。
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
文|君笺雅侃红楼 插图|清代画家孙温《绘全本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