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威海市区大型货车禁行区域及路段通行吨位限制进行调整。
通告如下: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进入威海市区禁行区域及路段不再需要办理威海市城市货车通行码,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其他货运车辆进入市区禁行区域,继续执行城区道路限行、禁行相关规定。本通告自2023年6月19日起实施。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汤华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