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一、对经查询未列入机动车产品公告,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二轮车,外形、动力与摩托车十分相似的能否核发临时号牌?
答:不能通过外形来判断电动二轮车是“违标电动二轮车”还是电动摩托车。经核对车辆整车编码、合格证式样及《机动车产品公告》等,确认不属于公告摩托车车型的,可以核发临时号牌。
二、整车编码弧形打刻或锈蚀无法完整拍照,应该怎么办?
答:对于整车编码弧形打刻的,可以拍摄两张或多张照片,能够确保完整识别即可,或采用拓印的方式获取完整的整车编码。对于整车编码部位锈蚀的,能够现场识别确认唯一性的可以办理;锈蚀严重无法识别的,先不予办理。
三、整车编码存在缺失、打磨、凿改等情形的能否办理登记挂牌?
答:上述情形无法确认车辆唯一性和合法来源,不予办理登记挂牌。
四、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无法通过扫描《合格证》二维码获取车辆信息的,如何办理?
答:涉嫌未取得CCC认证,原则上不予办理,建议车主与经销商协商解决。
经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cx.cnca.cn)等方式可以查询到认证信息,可以使用旧国标录入功能模块手工录入。
五、两辆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一致,登记时系统提示“该整车编码已存在”怎么办?
答:首先确认两辆车的数据是否信息采集录入错误,属信息录入错误的更正后办理。
无信息录入错误的,同一品牌且经核实确属厂家重复打刻的,在整车编码的前端加一位地市号牌代码字母处理,如:济南:A、青岛:B、淄博:C等。
六、对已经审核通过并发放号牌的,在业务抽查时发现不符合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答:抽查发现不合格情形可以通过补传照片整改的,监督管理岗负责联系车主重新补传照片,审核通过;
属于违规为电动摩托车、盗抢二轮车、非法改装二轮车、提供虚假的资料发放号牌的,应及时通知车主交回或上门追缴号牌,撤销登记信息,并倒查办理过程,落实责任追究。
七、部分车型号牌安装位置有不可拆卸的尾灯或异型螺丝,很难拆除,难以做到现场安装,怎么办?
答:告知车主找经销商协助安装,或加装辅助板架,或求助汽修厂自行处理。
八、正式号牌能否网上申请?现在是否可以提前实施带牌销售?
答:申请正式号牌需要进行实车核验脚踏骑行功能,必须现场办理。暂不实施销售网点带牌销售业务。
九、非法改装,用于载货的电动二轮车能否办理临时号牌?
答:座椅后部改装有超宽、超长的载货支架,明显用于运输货物的,不予办理。
十、代驾人员使用的可折叠电动自行车,没有安装号牌的位置和条件的可否办理?
答:可以办理,号牌安装问题由车主自行解决。
十一、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挂牌?
答:国家层面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三部委《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如果地方政府支持发展的,可根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办理,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十二、已经在外省挂牌的是否还需要再挂牌?
答:已经悬挂外省号牌的,如果长期在我省使用,应当申请我省电动自行车号牌。
十三、整车编码不规范,有的不足10位,有的超过17位,怎么办理?
答:系统调整字符限制范围为:7至17位,超过17位的录入编码后17位,不足7位的在编码前边加“*”号代替。
十四、关于监督管理岗的设置。
答:各地要规范设置监督管理岗,加大事中、事后抽查力度,强化业务审核,规范业务办理,提高数据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办理发放正式和过渡期临时号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