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重新报警,并催促加急,人已经被我抓住衣角。有逃跑倾向。
18:17接到民警电话,表示现在过来。
18:27再次联系民警,表示马上到。
18:30警车到达,嫌疑人上警车,让我电动车跟随,一路到上海派出所。然后上海派出所处理案件。
19:20出发去陶家岭地铁调取车辆被盗监控,安排了一个实习民警,手动挡车。19:53到达王家湾,中间熄火三次。
21:25回上海派出所路上。
22:24做笔录。
0:12打车回汉阳,电动车停到派出所门口非机动车停车处。
4月4日21:30接到接案民警(去洞庭街抓人的)电话,问我案件进度,我找到立案告知单,上面只有我自己签字,上海派出所盖章,随后准备微信联系一起调取监控的协警(传定位照片的时候添加的),发现已经被删除,无法联系。21:37主动联系民警,没有办法知道案件进度,民警表示过两天他去跟踪一下。
截止发稿,有两点疑问:
1、不管嫌疑人是否如他所说,从别人手里低价购买。在他的应允下,拆了我的电池仓还有定位芯片,理应赔偿。
2、现在派出所办案,竟然没有回执,作为被害人,没有跟踪案件进度的渠道或者方式。我第二天到派出所服务台拿着微信问这个民警及案件进度,竟然让我自己联系。不合理呀,回执上只有派出所章还有我自己的签名,我都到派出所了,让我自己联系。 #武汉上海派出所#